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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江蘇省保健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蘇食藥安委〔2006〕4號)

   2011-02-23 511
核心提示:江蘇省保健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為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監管,規范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保健食品行

 

江蘇省保健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監管,規范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保健食品行業健康發展,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當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蘇政辦發〔2006〕38號)和今年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要求,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保健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2006年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的工作部署,針對當前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及廣告宣傳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集中開展專項整治行動,著力解決保健食品假冒偽劣、市場混亂、廣告宣傳虛假等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促進全省保健食品產業進一步發展,生產經營秩序進一步好轉,違法違規行為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眾對保健食品消費的自我保護意識進一步提高,消費信心進一步增強。

二、整治內容

(一)整治保健食品生產環節。對全省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的衛生許可情況和保健食品的生產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嚴格按照《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等要求進行許可審查和監督,保健食品名稱、標簽、包裝不符合注冊管理規定和國家強制性標準的不得出廠。重點檢查原料采購和使用、產品生產及檢驗情況,依法查處添加藥物、生產假冒偽劣保健食品及未經許可生產保健食品的違法行為。

(二)整治保健食品流通環節。嚴把保健食品進貨關,加強保健食品的索證工作,嚴禁經營名稱、標簽、產品說明書等不符合規定的保健食品;嚴禁含未經批準原料、藥物的保健食品進入銷售渠道。重點查處食品批發市場、藥店、計劃生育服務站、保健食品專營店等場所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行為。

(三)整治保健食品廣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辦法》,整頓保健食品廣告宣傳秩序,嚴禁療效宣傳、虛假宣傳。重點查處未經審批擅自發布、篡改審批內容及宣傳療效的保健食品廣告。廣告中的保健功能、有效成份、適宜人群等必須以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批準的說明書內容為準。

三、時間安排

(一)調查摸底階段:2006年8月30日至2006年9月15日。各地對轄區內的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明確整治重點和工作要求,制定本地區具體實施方案。

(二)組織實施階段:2006年9月15日至11月15日。各地、各部門按照方案要求,全面開展保健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三)檢查總結階段:2006年11月16日至30日。檢查各地保健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落實情況,認真做好保健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結,探索建立保健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推進各項監管措施的落實。各地、省各有關部門于2006年12月10日前將總結材料上報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四、工作要求

(一)明確職責分工,落實工作責任。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保健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做好保健食品產品注冊、廣告審查以及在保健食品中擅自添加藥品活性成份并宣傳有治療作用保健食品的整治等工作,加強保健食品廣告監測,并及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移送監測到的違法廣告。

衛生部門負責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的衛生許可工作。對已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的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場所不符合衛生條件和衛生防護要求、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衛生狀況不符合衛生要求以及保健食品宣稱有疾病治療作用等違法行為,要嚴肅查處。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登記注冊工作,依法查處無照經營行為;查處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等違法行為,整治假冒、仿冒保健食品商標及特有名稱包裝裝潢行為,加強對保健食品廣告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未經審批擅自發布、篡改審批內容及宣傳療效的保健食品廣告,查禁以直銷、集會、講座等方式推銷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行為,維護保健食品市場秩序。

質監部門負責已備案保健食品企業標準的清理整頓和假冒、仿冒保健食品標識、標志的整治工作。凡普通食品中含有國家標準及相關規定用于保健食品物品、在標準中聲稱具有保健功能的以及與藥品同名的食品企業標準應予取消。

宣傳部門負責加強對相關媒體的管理協調工作,督促媒體按照有關規定自覺抵制虛假保健食品廣告宣傳行為。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做好保健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加強對保健食品的監督抽查,及時發現和查處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制售不符合衛生標準、有毒有害和其他偽劣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取締無證無照生產經營行為。對整治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督促整改,重要情況及時報告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和省相關部門。

(二)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取得實效。

保健食品安全監管和整治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各盡其責,各司其職,落實責任,同時進一步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完善部門間溝通協調機制和聯合督查制度,認真開展保健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三)加強監督檢查,嚴懲違法行為。

強化對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和保健食品市場的監督和檢查,不符合要求的保健食品要堅決停止銷售;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加大對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查處力度,狠抓一批影響惡劣、社會反映強烈、嚴重擾亂保健食品市場秩序的大案要案,并在新聞媒體曝光,觸犯法律的,要堅決按照有關規定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四)加強輿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充分利用報紙、電臺、電視以及網絡等新聞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保健食品知識和相關法規,及時向社會公布獲得批準的保健食品產品和生產企業名單以及經審查通過的保健食品廣告內容,提高消費者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新聞單位要自覺抵制未經審批、篡改審批內容和虛假宣傳的保健食品廣告發布行為,正確把握輿論導向,大力宣傳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及取得的成效,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五)加強工作督查,實施嚴格考核。

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各地保健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并向社會和媒體發布整治情況。本次保健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將納入年度食品安全綜合評價的考評內容。



 
地區: 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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