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政辦字〔2021〕64號)和市司法局有關工作要求,我委對由石家莊市衛生健康委制發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將清理結果公布如下:
一、繼續有效3件
1.關于印發石家莊市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石衛規〔2019〕1號);
2.關于印發石家莊市出生醫學證明管理細則的通知(石衛規〔2019〕2號);
3.關于印發〈關于加強全市醫療機構藥事管理促進合理用藥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石衛規〔2020〕1號)。
二、廢止1件
關于印發石家莊市衛生健康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通知(石衛規〔2018〕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