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規范和加強全省市場監督管理系統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歸集公示管理工作,提高全省市場監督管理系統內部歸集公示信息的及時性和準確率,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歸集公示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F將起草情況說明如下:
一、《暫行辦法》的必要性
(一)推進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歸集公示工作,是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明確要求。2014年《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政府部門應將其在履職過程中產生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平臺公示,實現企業信息的互聯共享。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政府部門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工作實施方案的復函》中進一步明確了,各部門應當將依法履職過程中產生的企業信息,按照“誰產生、誰提供、誰負責”的原則,通過公示系統歸集于企業名下。2016年,省政府印發了《河南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監管警示系統信息歸集和運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對全省企業企業信息歸集公示工作做出了具體安排部署。
(二)推進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歸集公示工作,是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重要基礎。信息歸集工作既是國務院提出的明確要求,也是商事制度改革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基礎性工作。推進涉企信息歸集公示工作,深入推進信用信息與市場監管各業務的全方位、全流程深度融合和互動,有利于支撐引導市場監管領域許可審批、日常監管和專項執法等工作,有利于提升監管規范性和透明度,促進政府部門加強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有利于提高監管的精準性,提升監管效能,實現智慧監管。目前,在總局關于加強重點領域信用監管和落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任務的工作中,均提到了要持續強化涉企信息歸集運用,全面歸集重點領域企業信息。
(三)推進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歸集公示工作,是推進市場監管工作的客觀需要。2018年底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市場監管局,整合了工商行政管理、質量監督、食品藥品監管、價格監督檢查、反壟斷執法、保護知識產權等職責,涵蓋了審批審評、監督監管、檢驗檢測、執法稽查等各個領域。通過信息歸集的方式將市場監管領域產生的各類信息及時、準確、全面地進行歸集,記于企業名下并向社會公示,將有助于形成市場主體完整畫像和反映行業發展總體情況,有利于監管部門清晰了解監管對象的情況。
二、《暫行辦法》主要原則
(一)統一歸集。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應按照“誰產生、誰提供、誰負責”的原則,將依法履職過程中產生的應當公示的市場主體信息,通過接口或庫表方式歸集至國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南),并記于企業名下,推動“應歸盡歸”。
(二)及時準確。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應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等規定關于信息公示時限的有關要求,及時公示信息,并確保提供信息準確、全面。
(三)共享共用。以提升部門間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數據歸集、共享、公示工作保障能力水平為目標,推動相關信息化系統有效對接。
三、《暫行辦法》主要內容
《暫行辦法》共分六部分,分別從總則、歸集內容、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歸集公示方式和時間、督導考核以及附則等六個方面加以闡述和說明。
(一)明確信息歸集的原則。第一部分總則從信息歸集的依據、定義和原則進行了明確。信息歸集公示嚴格按照“誰產生、誰歸集、誰負責”的原則進行,這一原則也是在國務院《政府部門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工作實施方案》中明確的,各個產生信息的處室和部門要嚴格按照這一原則進行歸集,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負責。
(二)明確信息歸集的內容?!稌盒修k法》中規定,除了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信息要按照相關規定向社會公示,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南)記于企業名下外,市場監管部門在依法履職過程中產生的行政確認信息、抽查檢查信息、信用約束和懲戒信息、消費提示信息、榮譽信息、扶持政策信息以及其他依法應公示的信息,均應進行歸集并記于企業名下。
(三)明確信息歸集的組織機構和具體分工。2020年4月,結合機構改革情況,為切實加強我省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工作,及時研究協調解決歸集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省局決定充實加強企業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工作領導機構,印發了《關于充實加強企業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工作領導機構的通知》,成員由省局二十七個處室和部門組成?!稌盒修k法》第三部分對于各處室在信息歸集中的具體任務和職責又進一步加以明確。
(四)明確信息歸集的公示方式和時間。信息歸集的公示時間主要依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規定》中對于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公示歸集的時間而定,即市場主體信息應當自產生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要錄入完畢并予以公示。目前,因產生行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息的各個處室使用的業務軟件不統一,采取的是將數據以接口或者庫表方式進行歸集。
(五)明確信息歸集的督導考核方式。2016年,我們代省政府起草了《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監管警示系統信息歸集和運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自2017年起,涉企信息歸集工作就納入了省政府依法行政考核項目,在全國是最先將涉企信息歸集工作納入了政府考核內容的省份。《暫行辦法》第五部分明確了督導考核的具體內容,即要加強對信息歸集公示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績效評估,要將此項工作列入年度績效考評的重要內容,促進工作具體落實。
相關鏈接: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印發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歸集公示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豫市監辦〔2021〕193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