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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2年東莞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 (東府辦函〔2022〕182號)

   2022-06-02 949
核心提示:開展食用農產品、進出口食品、食品生產經營風險監測,及時排查和消除潛在風險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府直屬各單位:

《2022年東莞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4月8日

2022年東莞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東莞市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方案》有關要求,根據國務院和廣東省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部署,按照嚴的主基調,現就2022年東莞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如下:

一、切實強化組織領導

(一)嚴格落實黨政同責。貫徹落實《東莞市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的實施意見》《東莞市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方案》,壓實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建立鎮街(園區)黨委政府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報告制度,推動鎮街(園區)黨政領導干部履職到位。組建第四屆市食品安全專家委員會,指導專家委員會開展日常工作〔市食藥安辦牽頭,市食藥安委各成員單位,各園區管委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配合落實〕。

(二)嚴格落實屬地部門職責。制訂《東莞市建立完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工作機制的工作方案》。加強對市食藥安委成員單位和各鎮街(園區)食品安全重點工作的督導檢查,促進各部門、各鎮街(園區)高質高效完成年度工作任務。制定《東莞市深入推進家禽“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市食藥安辦牽頭,市食藥安委各成員單位,各園區管委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配合落實〕。

(三)嚴格落實基礎保障。組織做好省對市食品安全考核,力爭達A級等次。制定《2022年東莞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方案》,對各園區管委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相關食品監管部門食品安全工作進行年度評議考核(市食藥安辦牽頭,市食藥安委各成員單位配合落實)。做好食品安全經費保障工作〔市財政局,各園區管委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

二、抓實抓牢疫情防控

(四)持續強化農貿市場和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持續強化“三強化三覆蓋”,每周組織開展人員、產品、環境核酸檢測,提高核酸檢測靈敏度。加強市集中監管倉管理,落實進口冷鏈食品批批檢,件件六面消毒,直接接觸人員“兩點一線”管理,發揮首站攔截作用。加大直接接觸人員加強針疫苗接種推進力度,盡快實現100%。強化“冷庫通”應用與管理,確保進口冷鏈食品全閉環全流程追溯,全閉環管理。及時開展涉疫食品排查管控工作,及時下架停售、封存涉疫食品,切實防范疫情通過進口食品輸入風險。加強農貿市場管控,推進全市農貿市場100%規范化圍蔽,常態化測溫驗碼、每天集中清潔消毒〔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農貿市場和進口冷鏈疫情防控專班各成員單位、各園區管委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專班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突出源頭有效治理

(五)推進產地環境凈化。加強水環境污染整治,確保國家、省考核斷面穩定達標。持續開展飲用水源保護,組織開展鄉鎮級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工程。持續開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實施涉VOCs重點企業分級管控和深度治理,減少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組織開展各類專項執法行動,加強重點企業監管,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實施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制度。持續開展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加強海洋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力爭國控點位水質達到省考核目標要求(市生態環境局)。按時完成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工作,形成“一圖一表一報告”耕地分類清單,完成省下達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務。開展受污染水稻種植地塊安全利用示范工作(市農業農村局)。

(六)推進廚余垃圾無害化處理。加快推動市區有機資源再生利用遠期工程、市有機廢棄物資源綜合利用中心項目建設。根據廚余垃圾產生量的變化,推動鎮街(園區)完善廚余垃圾就地處理設備建設(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七)保障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推進農產品標準化示范基地建設,以示范帶動面上標準化生產。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管理,加強對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主體的監管和處理,嚴厲查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確保農產品“不安全、不上市”的目標。推進農產品追溯體系建設,落實“兩品一標”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全部應用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其他生產經營主體則開具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擴大散戶應用合格證覆蓋面,確保更多產品實現帶證上市。持續開展水果種植散戶的信息排查工作(市農業農村局)。落實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食品安全查驗要求,加強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市場準入。加強社區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監管工作(市市場監管局)。

(八)保障糧食質量安全。落實地方儲備糧輪換任務,按計劃實施儲備糧輪換。加大儲備糧監管力度,開展上、下半年儲備糧油庫存數量和質量專項檢查。強化儲備糧入庫、儲存、出庫等環節數量和質量的監管,確保儲糧安全。加強“放心糧油”質量安全監管,對我市“放心糧油”示范加工企業的糧油產品進行抽檢(市發展改革局)。

四、推進示范城市創建

(九)持續開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制定2022年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時間表、路線圖,推動全市創建工作再掀新高潮,力爭2022年10月通過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估考核〔市食藥安辦牽頭,市創城各成員單位、各園區管委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配合落實〕。東城街道、茶山鎮繼續推進創建工作,力爭東城街道2022年8月前通過省評估考核,茶山鎮2022年底通過中期評估(東城街道辦事處、茶山鎮人民政府)。

五、強化風險防范應對

(十)強化食品抽檢快檢。開展食品檢驗量每千人6批次工作,及時公開發布食品抽檢信息。推進農貿市場食用農產品快檢工作,全年完成食用農產品政府快檢114.48萬批次(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街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落實對轄區內果蔬、水產品、屠宰環節畜產品開展藥物殘留定性檢測,確保實現農產品生產主體全覆蓋(市農業農村局)。

(十一)強化食品風險監測。制定和實施2022年東莞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實施方案,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點覆蓋全市33個鎮街(園區),監測覆蓋率達100%,為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研判、標準修訂、跟蹤評價以及風險管理等提供科學依據。加強對食源性疾病監測醫療機構的督導和培訓,及時發現和上報食源性疾病病例,提高監測質量(市衛生健康局)。開展食用農產品、進出口食品、食品生產經營風險監測,及時排查和消除潛在風險(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東莞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強化食品應急處置。開展食品安全風險分析和研判,及時發現重大食品安全風險,采取針對性措施。修訂完善《東莞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適時修訂《東莞市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應急工作方案》,強化預案培訓,組建鎮級應急隊伍,及時妥善做好食品安全和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應急處置〔市食藥安辦牽頭,市食藥安委各成員單位,各園區管委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配合落實〕。

六、鐵腕整治違法違規

(十三)開展重點領域整治。加強食用農產品和濕粉類食品、酒類食品、大米、食用油、嬰幼兒配方食品、桶裝飲用水、糕點食品、保健食品等重點產品的監管,持續開展每月濕粉統一查行動,組織開展企事業單位集體食堂、養老機構食堂、工地食堂等專項整治。開展食品安全“守底線、查隱患、保安全”專項行動(市市場監管局)。推進食用農產品“治違禁控藥殘促提升”三年行動,加大對12個重點品種的治理,全力打擊違法使用禁限用藥物行為,有效遏制常規農獸藥殘留超標問題(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健康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農村假冒偽劣食品三年整治行動,規范農村食品生產經營行為(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供銷社按職責分工負責)。嚴厲查處無照商販亂擺賣、占道經營食品等違法行為(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嚴厲打擊來源不明冷鏈食品走私入境(市公安局、市商務局、東莞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落實食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解決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案件取證難、移送難、入罪難及涉刑案件涉案產品認定等問題。梳理一批群眾反應強烈、涉案線索集中、食品相關產業集中的重點地區、重點領域開展集中整治,重點打擊肉制品、食用油、酒水飲料、食用農產品、保健食品、農資等領域危害食品安全,侵害國家、企業和消費者合法利益的犯罪。嚴懲校園及周邊地區食品犯罪和整治農村地區假冒偽劣食品問題(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嚴格重點領域監管

(十五)加強進口食品監管。按照進口食品“國門守護”行動要求,持續把好進口食品質量安全關。落實跨境電商食品零售進口監管政策,防止輸入型食品安全風險。持續開展進出口食品安全風險監督抽檢(東莞海關)。

(十六)加強保健食品監管。加強保健食品標簽標識管理,嚴厲打擊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虛假廣告、傳銷等違法犯罪行為。開展特殊食品質量提升行動(市市場監管局)。圍繞“全民營養周”“中國學生營養日”等宣傳主題,組織各級各類醫療衛生單位持續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引導市民科學認識保健食品(市衛生健康局)。按照廣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組織協調東莞廣播電視臺加強對保健品、食品廣告審查(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十七)加強農貿市場監管。出臺《東莞市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完成200個農貿市場升級轉型任務。有序推進“互聯網+農貿市場”建設,打造現代化農貿市場綜合治理體系。推動農貿市場快檢室規范化管理(市市場監管局)。

(十八)加強食品“三小”場所監管。新修訂《東莞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目錄》,實施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提質工程,推動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提檔升級。推動虎門、道滘兩鎮建設食品小作坊集聚區,推動莞城、南城等主要鎮街建設集中加工中心。按照“依法管理、疏堵結合”的原則,對不合格食品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等“三小”場所進行持續整治(市市場監管局)。加強對無照商販亂擺賣、占道經營食品違法行為的管理,引導督促食品攤販規范經營(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十九)加強校園食品安全監管。持續開展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全面強化校園周邊“嚴管區”食品安全監管,嚴格落實《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要求,督促校(園)長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和分管校長的管理責任,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規范食堂的原料采購、貯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樣等和檔案管理,全力保障校園食品安全。強化學生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防范發生校園群體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加強長者飯堂食品安全監管。各園區、鎮(街道)民政部門會同市場監管部門每年度不少于2次對各長者飯堂和供餐企業的食品安全狀況進行督導檢查,加強對食品從業人員的培訓和膳食安全質量的抽樣檢測(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壓實企業主體責任

(二十一)落實種養殖企業主體責任。建立生產主體責任承諾制度,提高生產主體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督促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落實生產記錄檔案制度,實施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等產地準出管理,履行質量快檢、追溯管理、信用建設等主體義務(市農業農村局)。

(二十二)落實屠宰企業主體責任。督促生豬(牛羊)定點屠宰企業嚴格落實牲畜進場查證驗物、非洲豬瘟檢測、瘦肉精自檢、肉品品質檢驗、病害豬(牛羊)及其不合格產品無害化處理等制度,杜絕屠宰過程中“頭蹄、內臟、胴體”落地等違規行為,嚴禁未經許可私設屠宰生產線。抓好生豬肉品統一冷鏈配送日常監管。指導中堂、塘廈兩鎮加快新規劃生豬屠宰場建設進度,按要求建成投產。指導虎門鎮盡快落實新規劃生豬屠宰場選址工作,確保2022年底前動工建設(市農業農村局)。

(二十三)落實食品生產企業主體責任。持續開展食品安全診脈行動,逐步建立食品生產企業“一企一檔”風險清單、措施清單和責任清單。根據省的部署和我市試點工作情況,全面推進我市濕粉類食品生產企業升級改造。開展重點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證后專項檢查。督促食品生產企業開展自查和配備食品安全管理員,落實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自查報告率100%,落實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配備率、監督抽考覆蓋率100%。督促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市市場監管局)。

(二十四)落實食品經營者主體責任。落實市場開辦者、入場銷售者主體責任,強化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以“餐飲服務規范年”為主線,持續推動“明廚亮灶”建設,持證餐飲服務提供者“明廚亮灶”建設覆蓋率達85%以上。根據2022年餐飲服務規范年的要求,持續強化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培訓考核。持證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率達100%,現場監督抽查考核合格率達85%以上,從業人員培訓率達90%以上,現場監督抽查考核合格率達60%以上。持續強化網絡訂餐監管,確保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持證率、公示率達99.5%以上,證照不全率在0.5%以內,實現網絡訂餐行為全面規范。繼續推動餐飲優秀街區建設。做好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市市場監管局)。

九、提升技術監督支撐

(二十五)提升智慧監管能力。完善拓展“東莞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監管系統”“東莞市水產品質量安全智慧管理系統”功能模塊,加強與省相關系統的數據對接(市農業農村局)。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動、社會參與”原則,以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大中型餐飲單位、連鎖餐飲單位、網紅餐飲單位、重大活動接待單位、旅游團隊接待單位為重點,逐步推進社會餐飲“互聯網+明廚亮灶”建設。探索實施冷庫智慧監管,組織全市冷鏈食品貯存、生產、加工、銷售單位應用冷庫智慧監管系統。以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為重點推進信息化溯源工作。加快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監管平臺建設(市市場監管局)。

(二十六)提升檢驗檢測能力。按照國家及廣東省食品檢驗檢測機構能力建設標準,加強檢驗檢測設備投入,加大技術人員培訓力度,加快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非法添加及營養成分等重點領域的檢驗能力建設,逐步提升科技項目、標準方法等創新能力,力爭基礎指標、技術指標、服務指標及創新指標等能力建設同步發展,不斷提升服務監管、服務產業技術支撐水平(市市場監管局)。拓展農產品檢測機構項目,提升適應新形勢下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能力。加大對鎮街基層檢測機構的技術指導,組織基層檢測技術人員開展能力驗證、業務培訓等(市農業農村局)。

十、營造社會共治格局

(二十七)推動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做好信息歸集共享和公開公示(市發展改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修訂完善食品生產、食品經營分級分類管理制度,對食品生產企業全覆蓋監督檢查和精準監管,推動鎮街(園區)對食品銷售單位100%完成動態分級分類,強化高風險企業和大企業的監督檢查(市市場監管局)。進一步推進水產品等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銜接機制(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八)拓寬消費維權渠道。暢通12345食品安全投訴舉報渠道,推進“放心消費承諾”和“線下無理由退貨承諾”單位創建,打造放心消費創建工作示范點。優化全國12315平臺和市12345熱線對接,拓展在線消費糾紛解決(ODR)機制建設,建立投訴舉報處理效能評價機制,打造12315服務品牌(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九)拓展行業協會作用。發揮行業協會行業規范、行業示范作用以及優秀企業的示范帶頭作用,指導助力東莞市食品行業協會舉辦2022年第三屆中國食品品牌創新發展大會暨粵港澳大灣區食品博覽會。指導協助東莞市飲料行業協會深化包裝飲用水行業自律。指導支持臘味行業協會制定團體標準、申報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和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探索推動餐飲服務量化分級評定逐步轉由行業協會承接(市市場監管局)。

(三十)廣泛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把食品安全普法宣傳納入本單位“八五”普法內容,積極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宣傳。結合科技下鄉、食品安全宣傳周等活動,開展食品安全進農村、進校園、進企業、進社區等宣傳活動,加強食品、食用農產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冷鏈保鮮等科普知識宣傳,倡導健康飲食觀念(市食藥安委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開展“一起查餐廳”“九號查酒”網絡直播行動和食品安全“你點我檢”活動(市市場監管局)。

十一、助推產業集群發展

(三十一)推進產業集群發展。根據市政府培育發展“4+5”產業集群的工作部署,深入推進食品飲料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發展工作,加快行業價值鏈延伸和再造,實現食品飲料工業總產值年增速約6%的目標(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大力發展無公害、綠色、有機農產品,重點推進荔枝等特色農產品開展綠色食品認證。推進國家級廣東嶺南荔枝優勢特色產業集群建設(市農業農村局)。發揮糧油加工、食品飲料等產業基礎優勢,打造東莞區域特色食品飲料產業集群,提升食品產業集約化、規模化水平(市市場監管局)。

(三十二)提升食品行業商標品牌建設。優化商標品牌扶持政策,鼓勵食品飲料產業集聚區加強區域品牌建設。支持重點食品企業開展商標品牌診斷服務,繼續做大做強品牌。依托商標品牌指導站,為廣大中小微食品等企業提供商標品牌服務,夯實商標品牌建設基礎。鼓勵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老字號、地理標志申請,將現代自動化生產和傳統工藝有機融合,打造具有東莞特色的名牌產品。全方位、多層次提升食品企業商標品牌建設水平(市市場監管局)。



 
地區: 廣東 東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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