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畜牧業管理(農業農村)局,長白山管委會農水局,各縣(市、區)畜牧業管理(農業農村、鹿業)局,省局機關各處室、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決策部署,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推進包容審慎監管,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我局依據《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編制了不予處罰事項清單、從輕處罰事項清單、減輕處罰事項清單、免予行政強制事項清單(以下簡稱“四張清單”)和“首違不罰”清單。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執行中應注意以下要點。
一、四張清單”和“首違不罰”清單編制實施動態管理,根據法律法規立改廢情況及行政執法實踐進行調整。
二、市(州)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可以結合實際制定、補充“四張清單”和“首違不罰”清單,在本地區適用。
三、執行“四張清單”和“首違不罰”清單,應當堅持合法合理、公平公正、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確保查處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正確。
四、列入“四張清單”和“首違不罰”清單情形的,應當結合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危害程度等因素,統籌考慮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行業特點、地方實際、主觀過錯、獲利情況、相似違法行為罰款規定等因素,根據《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農業農村部《規范農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辦法》《吉林省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試行)》綜合判定。
五、未列入“四張清單”情形“首違不罰”清單的,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農業農村部《規范農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辦法》和《吉林省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試行)》綜合判定。
附件:1.不予處罰事項清單
2.從輕處罰事項清單
3.減輕處罰事項清單
4.免予行政強制事項清單
5.“首違不罰”清單
吉林省畜牧業管理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