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市局機關各處室、局屬各單位:
為建立健全行政裁量基準動態調整機制,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市局制定了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系統適用《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等6部法規規章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本規范性文件有效期10年。如有關地方性法規和部門規章修訂或廢止,所涉及的裁量基準自動失效。
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日
福州市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系統適用《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等6部法規規章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