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雄安新區綜合執法局,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局機關有關處室:
為規范全省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行政執法行為,按照《河北省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辦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3〕第2號)、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國市監法規〔2022〕2號)、《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冀市監規〔2023〕1號)等規定,結合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實施的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情況,省局對《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行政裁量權基準》進行了修訂,形成《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行政裁量權基準(2024年版)》,已經2024年11月7日省局黨組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本基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逗颖笔∈袌霰O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行政裁量權基準〉的通知》(冀市監規〔2023〕2號)同時廢止。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9日
(信息公開類型: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