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陜西省發布《陜西省食用植物提取物生產許可審查方案》,該方案自印發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為五年。
該方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明確了食用植物提取物的定義、生產許可審查必備條件、生產場所要求、設備設施、人員管理及管理制度等。方案規定了食用植物提取物產品不允許分裝,生產企業必須具備與其生產產品能力相適應的生產場所、設備和檢驗設施。同時,對生產場所的衛生條件、設備的適應性、人員的培訓與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與執行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此外,還規定了食用植物提取物的申證類別和其他食品,以及生產許可類別、類別編號、類別名稱、品種明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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