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級市(區)農業農村局:
現將《蘇州市農業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本基準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月31日。
蘇州市農業農村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