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強政府對我縣糧食市場的宏觀調控能力,確保我縣區域內糧食緊張時糧食市場穩定和社會安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供應原則
(一)糧食應急供應工作實行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分級、分部門負責。同時建立相應預案,承擔本地區的糧食應急供應責任。各有關部門要按本預案明確的職責制定相應的工作措施。
(二)糧食應急供應工作應當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反映及時,措施果斷,密切合作的原則。
(三)糧食應急供應按動用我縣縣級儲備糧、申請動用市級儲備糧、省級儲備糧、中央儲備糧的次序進行。
(四)糧食應急供應以經濟調控為主,特殊情況下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
二、應急供應保障
縣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根據糧食應急供需需要,建立健全保障機制。主要包括:
(一)應急糧源儲備
1、縣級儲備規模:按省市要求,全縣47萬人口(包括城鎮人口、農村人口及常駐流動人口),人均月供原糧12.5公斤標準,主產區按3個月銷量計算,儲備量為17,625噸,加上流動人口計劃儲備水稻2萬噸。
2、預案實施過程中啟用的地方儲備糧,要在半年(或一個季度)內,按原計劃規模及時補充。
(二)糧食應急供應系統
由我縣糧食局所屬控股企業沈陽永昌糧食儲備有限公司(原冷子卜糧庫)、沈陽易鑫糧食儲備有限公司(原劉二卜糧庫)負責縣級地方糧食儲備供應。由沈陽永昌糧食儲備有限公司、遼中縣萬有來大米加工廠、沈陽萬谷園米業有限公司、沈陽市龍盛制米有限公司4家企業負責全縣大米供應,并由我縣糧食局按區域布點承擔應急糧食供應。
(三)糧食應急供應運輸系統
根據糧食儲備、加工地點、市場應急供應量需要和供應網點的分布,由縣交通局負責組織運輸車輛,并與縣應急辦公室簽訂應急供應運輸責任狀,確保在應急條件下的糧食運輸。
三、應急供應預警
(一)市場監控
以縣糧食局為核心,建立覆蓋全縣的糧油市場信息監測網絡。監測點包括:國有及國有控股糧食購銷企業、主要糧食銷售網點或超市、較大民營糧食加工企業。
建立糧食信息收集發布制度。正常情況下,由縣糧食局每月對糧油市場貨源、價格做兩次監測,并將結果報縣糧食應急指揮部。特殊時期,要加大監測力度,建立信息日報制度,為政府宏觀決策提供依據。
(二)應急預警
三級預警(即緊張狀態):糧食(大米)價格一周內持續上漲30%以上,群眾集中購買并出現情緒不穩定。
二級預警(即緊急狀態):三級預警(即緊張狀態)持續10天或糧食(大米)價格一周內持續上漲50%以上,群眾集中購買,市場供應緊張,群眾搶購糧食并出現恐慌。
一級預警(即特急狀態):二級預警(即緊急狀態)持續15天或糧食(大米)價格一周內持續上漲100%以上,市場供應極度緊張,搶購現象嚴重,部分網點、地區出現脫銷。
四、應急供應組織
(一)成立糧食應急指揮部,負責領導和組織全縣糧食應急供應工作。
應急指揮部組成人員及成員單位如下:
總 指 揮:蹇 騫 縣政府副縣長
副總指揮:袁忠鶴 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方 超 縣糧食局局長
成員單位: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公安局、縣交通局、縣工商局、縣民政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縣物價局、農發行遼中縣分行、縣武裝部、縣糧食局。
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糧食局,辦公室主任由方超兼任,聯系電話:27883318。
(二)應急指揮部職責
1、根據糧食市場供求狀態,判斷糧食供應預警狀態,提請縣政府啟動和終止應急供應行動。
2、指揮縣有關部門開展糧食應急供應工作。
3、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事態變化情況,以及向社會公布。
4、根據需要,向市政府以及當地駐軍部隊請求支援和幫助。
(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監測糧食市場供應變化動態,向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提出應急行動意見。
2、協調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組織預案啟動的實施工作。
3、掌握應急供應工作進度,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及應急指揮部報告糧食購銷調存及市場價格情況。
4、向應急指揮部提出對實施預案單位和個人的獎懲意見。
5、協同有關部門核實預案的各項費用開支。
6、負責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及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各部門職責
1、糧食局:負責所有糧食經營企業包括收購、批發、銷售和庫存數量的統計,加強對糧食經營者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統計制度情況的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對糧食市場價格情況進行監測,及時收集掌握全縣及周邊地區糧食供求信息,分析預測市場供求走勢,向縣政府及應急指揮部提出預警意見;負責向縣政府和應急指揮部報告糧食供應事態并提出動用縣級儲備糧、申請動用市級、省級或中央儲備糧的建議,負責建立完善本域糧食應急供應預案。
2、發改局、交通局:負責組織電力、運輸調度,保證糧食加工和調運的優先需要;負責保障糧食運輸通暢及必要時控制糧源外流。
3、公安局:負責維護糧食供應場所治安秩序,防范因糧食供應緊張引發群體性治安事件和社會騷亂,打擊破壞糧食市場秩序和哄搶糧食等違法犯罪行為。
4、財政局:負責會同縣糧食局審核實施糧食應急供應所需有關資金,并及時足額撥付到位。
5、民政局:負責救濟對象,會同有關部門對受災群眾實施基本口糧供應。
6、工商局:負責維護糧食市場秩序依法查處借機囤積居奇、欺行霸市、無照經營等擾亂糧食市場經營秩序行動。
7、物價局:負責糧食市場價格監測和監督,及時掌握糧食市場價格動態,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差率管理、銷售最高限價等價格干預措施。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8、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應急時期糧食質量監測,防止假冒偽劣、有毒有害糧食商品流入市場。
9、農發行遼中縣分行:負責在明確貸款利息、調銷費用支出和虧損補貼的前提下,及時提供糧食應急采購調運所需貸款。
五、應急供應措施
(一)三級預警(即緊張狀態)時,采取如下措施:
1、加大市場監測力度。各涉糧部門應密切關注,分析糧食市場供應動態,及時向縣糧食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反饋信息。每天定時向糧食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糧食供應價格情況。當地商品周轉糧和本地儲備糧庫存情況,不得遲報、漏報、瞞報。
2、搞好輿論宣傳引導。以縣政府、應急指揮部或有關部門名義,召開新聞發布會,或以電視、廣播講話等形式,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政策措施及有關市場監測情況,防止信息誤傳、謠言誤導。
3、增加供應糧食數量。啟動應急加工、供應系統,增加加工數量,并組織糧食經營企業積極外采糧食,增加市場投放量。同時要停止各級儲備糧輪換出庫,適當增加臨時成品糧儲備,以保證應急供應糧源。
(二)進入二級預警狀態(即緊急狀態)時,除采取三級預警狀態(即緊張狀態)應急措施外,還應采取以下措施:
實行部分地區重點監控。遼中鎮是糧食銷區列為糧食應急供應重點區域,實行重點監控,應急指揮網絡聯系電話全天24小時開通,隨時通報糧食庫存、銷售價格等變化情況,以便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1、動用各級儲備糧平抑市場糧價。按應急供應原則,動用縣級儲備糧時由縣政府決定,動用市級儲備糧時,由市應急指揮部向有關部門下達調撥命令書。要根據調撥建議和指令組織好糧食調運與加工,及時增加供應網點,敞開供應。
2、對糧食市場進行全面督查,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責成專人及時掌握相關情況,對重點地區應急行動要進行現場檢查、監督、指導。接到各地緊急報告和求援,有關部門要按指揮部下達的指令,迅速落實應急措施。
(三)進入一級預警狀態(即特急狀態)時,除采取二級預警狀態(即緊急狀態)應急措施外,可視情況采取以下措施:
1、控制糧源外流。對我縣供應緊張的糧食品種,要求經銷單位一律不得銷往外埠。
2、組織外采糧源。對庫存急劇下降,難以保證供應的糧食品種,責成有關部門組成專門采購小組,前往產地采購發運。
3、申請動用省級或中央儲備。通過縣政府申請動用省級儲備糧或中央儲備糧。
4、實行價格干預。根據國家這法律法規,由應急指揮部決定,責成物價部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實行進行銷差率管理和最高限價。
5、定點限量供應。根據供需狀態,確保居民定量供應的范圍和標準,由各級政府指定的應急銷售點憑證按同級政府規定價格定量供應。
6、臨時管制市場。遇突發事件或供求危機時,由應急指揮部報請縣政府批準,臨時關閉糧食市場,停止批發交易,責令有關部門強行征購征用社會現有糧食資源,統一調配供應。
六、應急行動終止后的有關工作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及時進行總結,對實施應急預案中發現的問題,研究提出改進措施,進一步完善糧食應急機制。
(二)要在半年內,按原計劃規模,及時補充已動用的各級儲備糧。
(三)對經審計核定的支出及時兌付和結算。
(四)對有下列突出表現的單位和個人,由縣政府給予表彰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任務的。
2、對應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3、及時提供應急糧食節約經費開支,成績顯著的。
4、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要根據情節輕重,對當事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對有關單位予以通報批評。違反國家行政法律法規的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要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按照本預案規定要求實施糧食應急措施的。
2、違抗糧食應急指揮部要求,拒不承擔應急任務的。
3、貪污、挪用、盜竊應急工作經費或成品糧食和儲備糧的。
4、應急供應期內不堅守崗位,玩忽職守的。
5、給糧食應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為。
七、預案的制定與解釋
遼中縣糧食應急供應預案由遼中縣人民政府制定,縣糧食局負責解釋。
八、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