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來,宿州市市場監管局加大特殊食品經營企業的專項執法檢查力度,對存在特殊食品(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與普通食品混放銷售行為,執法人員依法對其予以警告并要求其立即整改,逾期未改的予以行政處罰。執法人員在執法檢查中,本著“誰執法,誰普法”原則,對特殊食品經營者進行廣泛宣傳,指明銷售特殊食品應當設立專區(專柜)并在顯著位置標注“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不得與普通食品或者藥物進行混放銷售。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發現問題590余個,責令整改285個,查處特殊食品混放銷售案件和其他特殊食品相關案件301件(保健食品案件294件),罰款97.757萬元。
日期:2021-01-11
日期:202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