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場監管總局統一部署,江蘇省市場監管局在全系統開展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重點查處違法使用小型鍋爐、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價格欺詐、出具虛假檢測報告、商標侵權等違法行為?,F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食品領域案例如下:
寶應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某超市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案
2023年7月26日,根據公安機關移送的案件線索,寶應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某超市進行檢查,現場發現當事人存在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行為。經查,當事人于2019年9月至2022年6月間,從網絡平臺購進假冒42度牛欄山陳釀白酒1310箱,采購價格62-68元/箱,且購入時未履行查驗義務。至執法人員檢查時上述白酒已全部銷售完畢,銷售價格90元/箱,涉案貨值金額11.79萬元,違法所得3.55萬元。
當事人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2023年12月18日,寶應縣市場監管局依據《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3.55萬元、罰款23.58萬元的行政處罰。當事人購入白酒時未履行查驗義務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寶應縣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目前,經執法人員“回頭看”,當事人銷售的白酒均從正規經銷商采購,并建立進貨查驗制度,落實購進臺賬。
日期:2024-05-15
寶應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某超市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案
2023年7月26日,根據公安機關移送的案件線索,寶應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某超市進行檢查,現場發現當事人存在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行為。經查,當事人于2019年9月至2022年6月間,從網絡平臺購進假冒42度牛欄山陳釀白酒1310箱,采購價格62-68元/箱,且購入時未履行查驗義務。至執法人員檢查時上述白酒已全部銷售完畢,銷售價格90元/箱,涉案貨值金額11.79萬元,違法所得3.55萬元。
當事人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2023年12月18日,寶應縣市場監管局依據《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3.55萬元、罰款23.58萬元的行政處罰。當事人購入白酒時未履行查驗義務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寶應縣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目前,經執法人員“回頭看”,當事人銷售的白酒均從正規經銷商采購,并建立進貨查驗制度,落實購進臺賬。
日期:2024-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