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糕點類食品生產經營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糕點類食品質量安全監管,保障公眾飲食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現對全市糕點類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提醒告誡如下:
01
生產主體合法合規
各生產經營單位應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寧夏回族自治區食品加工小作坊小經營店和食品小攤點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確保取得合法有效的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并在許可范圍內從事糕點生產經營。
02
建立完善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各崗位食品安全責任,根據企業規模,配備配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嚴格對照《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開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管理工作,定期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與健康檢查,確保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識和健康條件。
03
規范生產加工過程
食品生產場所應保持環境整潔,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生產車間布局合理,工藝流程應當科學、合理,防止交叉污染;接觸食品的設備、工具、容器等應無毒、無害、耐腐蝕、不易生銹、不易于微生物滋生,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嚴格執行原料進貨查驗制度,不得采購或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原料、輔料及食品相關產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應分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04
規范標簽標識行為
食品生產企業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28050-2011)的要求,規范標注食品標簽;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預包裝食品的和銷售生產的散裝食品要嚴格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食品加工小作坊小經營店和食品小攤點管理條例》第十五條進行標識,杜絕隨意標注和不規范標注。不得虛假標注、夸大宣傳,誤導消費者。
05
食品添加劑規范使用
糕點類食品生產加工單位使用食品添加劑時,要做到“四專一準確”,即專人管理、專柜存放、專用臺賬、專用工具容器,以及使用時計量準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24)2025年2月8日正式實施,嚴禁糕點生產企業及食品小作坊繼續使用已在新版標準中被禁止或限制使用的添加劑。
自本提醒告誡書發布之日起,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嚴格落實進貨查驗、日管控等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規范食品生產經營行為,全面消除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檢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嚴厲查處,并公開曝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對食品生產經營行為進行監督,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及時撥打12345政務熱線進行投訴舉報。
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0日
日期:2025-01-21
為進一步加強糕點類食品質量安全監管,保障公眾飲食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現對全市糕點類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提醒告誡如下:
01
生產主體合法合規
各生產經營單位應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寧夏回族自治區食品加工小作坊小經營店和食品小攤點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確保取得合法有效的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并在許可范圍內從事糕點生產經營。
02
建立完善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各崗位食品安全責任,根據企業規模,配備配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嚴格對照《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開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管理工作,定期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與健康檢查,確保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識和健康條件。
03
規范生產加工過程
食品生產場所應保持環境整潔,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生產車間布局合理,工藝流程應當科學、合理,防止交叉污染;接觸食品的設備、工具、容器等應無毒、無害、耐腐蝕、不易生銹、不易于微生物滋生,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嚴格執行原料進貨查驗制度,不得采購或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原料、輔料及食品相關產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應分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04
規范標簽標識行為
食品生產企業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28050-2011)的要求,規范標注食品標簽;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預包裝食品的和銷售生產的散裝食品要嚴格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食品加工小作坊小經營店和食品小攤點管理條例》第十五條進行標識,杜絕隨意標注和不規范標注。不得虛假標注、夸大宣傳,誤導消費者。
05
食品添加劑規范使用
糕點類食品生產加工單位使用食品添加劑時,要做到“四專一準確”,即專人管理、專柜存放、專用臺賬、專用工具容器,以及使用時計量準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24)2025年2月8日正式實施,嚴禁糕點生產企業及食品小作坊繼續使用已在新版標準中被禁止或限制使用的添加劑。
自本提醒告誡書發布之日起,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嚴格落實進貨查驗、日管控等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規范食品生產經營行為,全面消除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檢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嚴厲查處,并公開曝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對食品生產經營行為進行監督,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及時撥打12345政務熱線進行投訴舉報。
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0日
日期:2025-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