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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說】寵物店買賣合同中“狗糧不退”條款合法嗎?

   2025-03-11 閔行市場監管微信號1036
核心提示:2024年12月1日,新手“鏟屎官”崔女士走進閔行區莘莊工業區某寵物店,想購買一只寵物犬。店員熱情推薦了一只金毛犬及三年的寵物糧、服務,并遞上一份《寵物出售協議》催促簽字。林女士注意到補充協議末尾有一行小字:“狗糧不退”,但急于帶愛犬回家的她未多追問。……(世界食品網-www.cctv1204.com)
案情簡介
 
  2024年12月1日,新手“鏟屎官”崔女士走進閔行區莘莊工業區某寵物店,想購買一只寵物犬。店員熱情推薦了一只金毛犬及三年的寵物糧、服務,并遞上一份《寵物出售協議》催促簽字。林女士注意到補充協議末尾有一行小字:“狗糧不退”,但急于帶愛犬回家的她未多追問。
 
  三天后,崔女士通過小紅書發現購買的狗糧價格高于市場價格,崔女士帶著剩余狗糧返回寵物店要求退貨,卻被店長強硬拒絕:“協議寫得很清楚,狗糧不退!”
 
  憤懣的崔女士通過12315平臺提交投訴。次日,閔行區市場監管局的執法車輛停在了寵物店門口。現場查見寵物出售協議有“狗糧不退”的描述,涉嫌侵犯消費者權益,工業區市場監管所隨即展開了立案調查,并要求該寵物店修改協議,確保其合法合規。
 
  案件普法
 
  案例中,經營者在與消費者簽訂的寵物銷售協議中標注“狗糧不退”字樣,是典型排除消費者合法權利的行為,上述條款本身屬于霸王條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以及《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辦法》中均有明確規定,禁止經營者在合同中排除消費者合法權利。
 
  消費者避坑指南


  三招護好“毛孩子家長”錢包
 
  第一招:


  協議要“透光”——逐字狙擊隱藏條款
 
  簽字前仔細閱讀,重點掃描“寵物健康”“退換條件”“違約賠償”三大高危區,警惕夾縫中的“小字刺客”;
 
  遇“售出不退”等霸王表述,當場要求劃線刪除或手寫補充條款。
 
  第二招:


  證據要“鐵鏈”——給維權上鎖
 
  鎖住憑證: 付款時讓收據“說話”(注明寵物品種/食品批次),給協議蓋店章。
 
  第三招:


  維權要“帶電”——讓監管利劍出鞘
 
  發現店家用“行業慣例”搪塞、用“最終解釋權”擋箭,立即在線登錄12315平臺或者撥打12315熱線電話,上傳“協議+問題商品+溝通記錄”證據包。
 
  此次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寵物銷售協議的查處和指導,旨在規范寵物銷售市場,保護消費者權益。寵物店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確保銷售協議合法合規,為消費者提供透明、公平的交易環境。消費者也應提高警惕,仔細閱讀協議,確保自身權益不收侵害。



日期:2025-03-11
 
標簽: 服務 寵物 狗糧
行業: 寵物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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