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今天生產的產品為什么不如實標注生產日期?”檢查人員問道。
近日,寧鄉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轄區內食品生產企業開展日常監督時,發現某企業涉嫌生產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
經查,該企業某員工為節約成本,使用了之前已噴碼未用完的包裝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第(十)項: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之規定,上述屬于生產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的行為。目前,寧鄉市場監管部門已對該企業立案處罰。
虛假標注生產日期,是對消費者的直接欺騙。
消費者往往依據生產日期來判斷食品新鮮度和可食用期限,個別不良企業為降低成本、追求利潤,在食品原料采購環節選擇品質不佳、新鮮度欠缺的食材進行加工,通過虛假標注生產日期的方式,掩蓋食品原料不新鮮的事實,讓消費者誤以為買到的是采用新鮮食材制成的食品。這種不正當手段對消費者的健康造成潛在危害,同時也擠壓了合法經營企業的生存空間,破壞了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阻礙食品行業健康發展。
鄭重提醒
在此
長沙市場監管部門
鄭重提醒廣大食品生產企業
務必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樹立誠信經營意識,切實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規范食品生產加工過程,杜絕虛假標注生產日期等違法違規行為。只有堅守法律和道德底線,才能贏得消費者信任。
食品安全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如發現食品生產企業存在虛假標注生產日期等違法違規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
日期:2025-04-18
近日,寧鄉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轄區內食品生產企業開展日常監督時,發現某企業涉嫌生產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
經查,該企業某員工為節約成本,使用了之前已噴碼未用完的包裝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第(十)項: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之規定,上述屬于生產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的行為。目前,寧鄉市場監管部門已對該企業立案處罰。
虛假標注生產日期,是對消費者的直接欺騙。
消費者往往依據生產日期來判斷食品新鮮度和可食用期限,個別不良企業為降低成本、追求利潤,在食品原料采購環節選擇品質不佳、新鮮度欠缺的食材進行加工,通過虛假標注生產日期的方式,掩蓋食品原料不新鮮的事實,讓消費者誤以為買到的是采用新鮮食材制成的食品。這種不正當手段對消費者的健康造成潛在危害,同時也擠壓了合法經營企業的生存空間,破壞了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阻礙食品行業健康發展。
鄭重提醒
在此
長沙市場監管部門
鄭重提醒廣大食品生產企業
務必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樹立誠信經營意識,切實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規范食品生產加工過程,杜絕虛假標注生產日期等違法違規行為。只有堅守法律和道德底線,才能贏得消費者信任。
食品安全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如發現食品生產企業存在虛假標注生產日期等違法違規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
日期:2025-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