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地區食藥署消息,11月1日臺灣地區食藥署發布部授食字第1051303180號公告,制定《包裝食用鹽品碘標示規定》。
臺灣食藥署表示,基于民眾碘攝取不足,為使消費者通過飲食增加碘的攝取,制定包裝食用鹽品的碘標示規定。
《包裝食用鹽品碘標示規定》主要內容如下:
一、法源依據。(第一點)
二、添加碘化鉀或碘酸鉀的包裝食用鹽品,其品名、醒語及營養標示規定。(第二點)
三、未添加碘化鉀或碘酸鉀的包裝食用鹽品醒語標示規定。(第三點)
四、同時添加碘化物及氟化物的包裝食用鹽品標示規定。(第四點)
五、醒語的標示字體規定。(第五點)
附件: 包裝食用鹽品之碘標示規定(PDF檔).pdf 包裝食用鹽品之碘標示規定問答集(PDF檔).pdf 包裝食用鹽品之碘標示規定總說明(PDF檔).pdf
日期:2016-11-02
臺灣食藥署表示,基于民眾碘攝取不足,為使消費者通過飲食增加碘的攝取,制定包裝食用鹽品的碘標示規定。
《包裝食用鹽品碘標示規定》主要內容如下:
一、法源依據。(第一點)
二、添加碘化鉀或碘酸鉀的包裝食用鹽品,其品名、醒語及營養標示規定。(第二點)
三、未添加碘化鉀或碘酸鉀的包裝食用鹽品醒語標示規定。(第三點)
四、同時添加碘化物及氟化物的包裝食用鹽品標示規定。(第四點)
五、醒語的標示字體規定。(第五點)
附件: 包裝食用鹽品之碘標示規定(PDF檔).pdf 包裝食用鹽品之碘標示規定問答集(PDF檔).pdf 包裝食用鹽品之碘標示規定總說明(PDF檔).pdf
日期:2016-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