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實施方案
為加快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步伐,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提高農村供水質量、改善農村飲用水條件、保障農村飲水安全為目標,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加快解決影響農民生活和身體健康的飲用水問題,使農村廣大群眾早日喝上“安全衛生水”,讓改革開放的成果惠及農村千家萬戶,促進城鄉居民生活的協調發展,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二、目標任務
(一)建設對象
2009年12月20日前解決好13萬農村人口(包括華僑農場居民)飲水安全問題(具體任務附后)。
(二)建設標準
1.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要求。
2.水量符合每人每天可獲得的水量不低于40~60升的要求。
3.取水方便程度滿足供水到戶或人力取水往返時間不超過10分鐘的要求。
4.供水水源保證率不低于95%。
三、資金籌措
項目建設所需經費采取政府補助與個人自籌的辦法解決。項目總投資6046.5萬元,其中中央預算內資金投資3510萬元,自治區財政補助520萬元,市財政配套390萬元,縣區財政配套390萬,業主群眾自籌1236.5萬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成立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領導小組,組長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和市水利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水利局和相關縣區人民政府的分管領導擔任。領導小組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的組織、計劃和協調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市水利局),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日常工作。各縣區也要成立專門的領導機構,明確責任,強化措施,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二)明確責任。市水利局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項目的組織安排、協調指導、組織驗收等;市財政局負責落實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專項補助經費并按計劃安排撥付資金,監督檢查專項經費的使用,參與項目的檢查驗收;市發改委負責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工作是否公平、公正、公開進行監督,并參與項目的檢查驗收;市審計局負責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市委宣傳部負責協調組織新聞媒體,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三)嚴格管理。自治區、市財政配套資金按一次性全部撥付的辦法下撥到項目縣區。各縣區要將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配套資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并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縣區配套資金不落實、不到位而造成項目建設不能如期完成的,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各縣區要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資金管理制度,實行項目資金管理責任制,專款專用,嚴格資金使用管理,嚴格進行審計。
(四)暢通信息。要認真對待,嚴格要求,高標準高質量地做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項目所有資料收集、檔案管理和資料上報等工作。各縣區要于每月30日前將本縣區當月項目完成進度、資金到位情況、實施過程中存在主要問題等材料報送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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