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國辦發〔2016〕53號)精神,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發市場活力,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加快推進我省“多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部署要求,進一步簡化整合辦事環節,強化部門協同,再造業務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優化營商環境。自2016年10月1日起,我省在實施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統計登記和公章刻制備案“四證一章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基礎上,再整合社會保險登記證等涉及市場主體準入的登記事項,對各類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簡稱企業)實行“多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通過“一窗受理、互聯互通、信息共享”,以“數據的流轉”代替“企業的跑辦”,在更大范圍、更深層次實現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降低市場準入的制度性成本,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全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主要任務和責任分工
(一)將社會保險登記證等納入“多證合一”。以“一照一碼”為核心,不斷推進市場主體準入的“多證合一”,將社會保險登記證等納入“多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企業只需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辦理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不再另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等證件。(省工商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二)實行一站式服務。以“三證合一”工作模式為基礎,進一步優化完善“多證合一”工作機制及技術方案。全面實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記、一窗受理、核發一照”,申請人只需向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登記部門直接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將相關信息在河北省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并歸集至河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省工商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有關部門負責)
(三)改造升級業務系統。各地各部門要加大信息化投入,按照統一的信息標準和傳輸方案,改造升級業務信息系統,實施省有關部門與河北省法人單位信息資源庫共享應用平臺的聯網對接,做好相關數據的導入、整理和轉換工作,確保數據信息在工作窗口落地,企業登記數據與相關部門業務系統有效融合使用,企業能夠及時辦理相關業務。(省工商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有關部門負責)
(四)推進部門間信息共享。依托河北省法人單位信息資源庫共享應用平臺,推進部門間信息傳輸和共享。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核發營業執照后,省工商局負責將企業基本登記信息及變更、注銷等信息及時傳輸至河北省法人單位信息資源庫共享應用平臺,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分發到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企業登記信息不能滿足社會保險工作需要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開展業務工作時補充采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用人單位為其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后,要及時依法將涉及企業的相關基礎信息反饋至河北省法人單位信息資源庫共享應用平臺,健全部門間信息查詢和核實制度。(省工商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五)做好改革過渡銜接。已領取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企業,不需要重新申請辦理“多證合一”登記,由登記機關將相關登記信息發送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新設立企業和原證照有效期滿、申請變更登記或者申請換發營業執照的,直接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辦理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不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等證件。取消社會保險登記證的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改為企業按規定自行向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報送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年度報告要通過河北省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單位開放共享。(省工商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統計局負責)
(六)擴大改革成果應用。改革后,原要求企業使用社會保險登記證等證件辦理相關業務的,一律改為使用營業執照辦理。各級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以及各類金融、保險、中介機構等,在辦理涉企相關事務時,對“多證合一、一照一碼”營業執照應予以認可,不得要求企業提供其他身份證明材料,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和督促。(省政府有關部門,各市、縣(市、區)政府負責)
(七)提高登記服務效能。加強業務培訓,提高窗口工作人員業務水平和操作技能,嚴格執行統一的企業登記條件、登記標準和登記規范,不得擅自增加申請材料和審批環節。深入落實“四零”服務承諾制度,進一步優化辦事流程,創新服務方式,全面提高窗口服務水準,真正實現一個窗口對外、一站式辦結。積極推進“多證合一”申請、受理、核準、發照、公示等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逐步實現“多證合一”網上辦理。(省工商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縣(市、區)政府負責)
(八)梳理修改相關規定。各地各部門要按照改革要求,及時梳理本地本部門與“多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相關的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對有沖突的,盡快修訂和完善,確保改革在法治軌道和框架內順利運行。(省政府有關部門,省法制辦,各市、縣(市、區)政府負責)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多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在省政府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領導下推進,由省商事制度改革組牽頭負責。各地各部門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提供人員、設備、技術、經費等保障,確保改革有序推進、順利實施。各市、縣(市、區)政府要強化組織調度,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改革實施工作。
(二)協同推進。“多證合一”改革涉及工商和市場監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公安、機構編制、發展改革、法制等多個部門,要建立協調推進機制,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問題。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及時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推送企業登記信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要做好本部門業務系統、工作流程、工作制度以及平臺對接的調整與銜接;機構編制部門要為改革提供支持。
(三)強化督導。省商事制度改革組要組織相關部門開展聯合督導,有針對性地對改革進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省政府將適時組織專項督查。暢通社會監督渠道,加強督導考核,對推進改革積極主動、成效明顯的予以表揚和激勵,對落實不力、延誤改革進程的要嚴肅問責。
(四)廣泛宣傳。各地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多種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做好“多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宣傳解讀,及時解答和回應社會關注,使社會各界充分知曉改革、支持改革,自覺應用改革成果,營造良好改革氛圍。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7月19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國辦發〔2016〕53號)精神,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發市場活力,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加快推進我省“多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部署要求,進一步簡化整合辦事環節,強化部門協同,再造業務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優化營商環境。自2016年10月1日起,我省在實施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統計登記和公章刻制備案“四證一章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基礎上,再整合社會保險登記證等涉及市場主體準入的登記事項,對各類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簡稱企業)實行“多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通過“一窗受理、互聯互通、信息共享”,以“數據的流轉”代替“企業的跑辦”,在更大范圍、更深層次實現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降低市場準入的制度性成本,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全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主要任務和責任分工
(一)將社會保險登記證等納入“多證合一”。以“一照一碼”為核心,不斷推進市場主體準入的“多證合一”,將社會保險登記證等納入“多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企業只需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辦理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不再另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等證件。(省工商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二)實行一站式服務。以“三證合一”工作模式為基礎,進一步優化完善“多證合一”工作機制及技術方案。全面實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記、一窗受理、核發一照”,申請人只需向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登記部門直接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將相關信息在河北省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并歸集至河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省工商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有關部門負責)
(三)改造升級業務系統。各地各部門要加大信息化投入,按照統一的信息標準和傳輸方案,改造升級業務信息系統,實施省有關部門與河北省法人單位信息資源庫共享應用平臺的聯網對接,做好相關數據的導入、整理和轉換工作,確保數據信息在工作窗口落地,企業登記數據與相關部門業務系統有效融合使用,企業能夠及時辦理相關業務。(省工商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有關部門負責)
(四)推進部門間信息共享。依托河北省法人單位信息資源庫共享應用平臺,推進部門間信息傳輸和共享。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核發營業執照后,省工商局負責將企業基本登記信息及變更、注銷等信息及時傳輸至河北省法人單位信息資源庫共享應用平臺,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分發到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企業登記信息不能滿足社會保險工作需要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開展業務工作時補充采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用人單位為其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后,要及時依法將涉及企業的相關基礎信息反饋至河北省法人單位信息資源庫共享應用平臺,健全部門間信息查詢和核實制度。(省工商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五)做好改革過渡銜接。已領取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企業,不需要重新申請辦理“多證合一”登記,由登記機關將相關登記信息發送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新設立企業和原證照有效期滿、申請變更登記或者申請換發營業執照的,直接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辦理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不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等證件。取消社會保險登記證的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改為企業按規定自行向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報送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年度報告要通過河北省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單位開放共享。(省工商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統計局負責)
(六)擴大改革成果應用。改革后,原要求企業使用社會保險登記證等證件辦理相關業務的,一律改為使用營業執照辦理。各級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以及各類金融、保險、中介機構等,在辦理涉企相關事務時,對“多證合一、一照一碼”營業執照應予以認可,不得要求企業提供其他身份證明材料,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和督促。(省政府有關部門,各市、縣(市、區)政府負責)
(七)提高登記服務效能。加強業務培訓,提高窗口工作人員業務水平和操作技能,嚴格執行統一的企業登記條件、登記標準和登記規范,不得擅自增加申請材料和審批環節。深入落實“四零”服務承諾制度,進一步優化辦事流程,創新服務方式,全面提高窗口服務水準,真正實現一個窗口對外、一站式辦結。積極推進“多證合一”申請、受理、核準、發照、公示等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逐步實現“多證合一”網上辦理。(省工商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縣(市、區)政府負責)
(八)梳理修改相關規定。各地各部門要按照改革要求,及時梳理本地本部門與“多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相關的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對有沖突的,盡快修訂和完善,確保改革在法治軌道和框架內順利運行。(省政府有關部門,省法制辦,各市、縣(市、區)政府負責)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多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在省政府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領導下推進,由省商事制度改革組牽頭負責。各地各部門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提供人員、設備、技術、經費等保障,確保改革有序推進、順利實施。各市、縣(市、區)政府要強化組織調度,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改革實施工作。
(二)協同推進。“多證合一”改革涉及工商和市場監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公安、機構編制、發展改革、法制等多個部門,要建立協調推進機制,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問題。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及時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推送企業登記信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要做好本部門業務系統、工作流程、工作制度以及平臺對接的調整與銜接;機構編制部門要為改革提供支持。
(三)強化督導。省商事制度改革組要組織相關部門開展聯合督導,有針對性地對改革進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省政府將適時組織專項督查。暢通社會監督渠道,加強督導考核,對推進改革積極主動、成效明顯的予以表揚和激勵,對落實不力、延誤改革進程的要嚴肅問責。
(四)廣泛宣傳。各地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多種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做好“多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宣傳解讀,及時解答和回應社會關注,使社會各界充分知曉改革、支持改革,自覺應用改革成果,營造良好改革氛圍。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