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含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中小學、幼兒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監管,防范群體性食源性疾病事件發生,保障廣大師生身心健康,省市場監管局、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決定從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省聯合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春季學校食品安全專項檢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各級各類學校食堂、校內食品經營店、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學校周邊食品經營者等。
二、檢查方式
本次專項檢查采取學校自查和實地檢查相結合的方式。
(一)學校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隱患自查自糾,填報《2021年春季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附件1)。
(二)縣(市、區)有關部門對轄區內學校及周邊食品經營者進行全覆蓋檢查,對發生過食品安全事件、近三年抽檢發現不合格食品的單位要進行重點檢查。
(三)各市(州)有關部門按照《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制定報送2021年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計劃的通知》要求,制定學校食堂及周邊食品經營者“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按照相關要求制定抽查清單。抽查學校比例不低于1%且總數不得少于20所,抽查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店不少于40戶;抽查計劃需對省級平臺抽查清單中所涉及的事項實現全覆蓋。
(四)省級有關部門組織對全省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抽查。重點抽查近三年發生過食品安全事件或疑似事件、2020年春秋季學校食品安全專項檢查中風險隱患較多的學校及校外供餐單位,以及2020年以來零案件或案件較少的市州。
三、檢查內容
主要檢查《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令第45號)《四川省中小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37號)《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操作指南〉的通知》(市監食經〔2019〕65號)《四川省食品經營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事項清單》(川市監辦〔2019〕91號)《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落實情況,重點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學校食堂
1.檢查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要求落實情況。
2.檢查校園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及學校食品安全制度落實情況。嚴厲查處校內食品經營者無證經營和超范圍經營行為。嚴格落實幼兒園、義務教育學校食堂自主經營,嚴查擅自對外承包營利。
3.檢查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培訓、考核情況和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情況。對考核不合格的,及時依法依規進行處理;餐飲服務從業人員無健康證明的,不得上崗。
4.檢查食品原輔料采購貯存管理、食品加工制作、餐飲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劑管理、食品留樣等重要環節管控情況。學校食堂是否制售高風險食品,是否采購含鋁食品添加劑和不符合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的進口冷鏈食品。
5.檢查采購大宗食品(米、面、油、蛋、奶、肉等)及原料等落實進貨查驗制度情況,是否具備產品合格證以及同批次檢驗(測)報告,豬肉是否有檢疫檢驗合格證明和非洲豬瘟檢測證明,大米是否有查驗鎘、黃曲霉毒素等指標檢測報告等;是否建立規范的進貨查驗記錄。
6.檢查有害生物滋生情況,廚房、庫房、就餐場所是否存在有害生物或其活動跡象,加工制作和就餐場所清潔衛生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二)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
1.檢查疫情防控準備及開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糾情況。
2.檢查食品安全控制狀況,是否落實餐飲服務從業人員管理、食品原輔料進貨查驗、食品原輔料貯存管理、設施設備運轉管理、食品加工制作、餐飲具消毒、食品留樣等制度。
3.檢查食品原輔料索證索票情況。是否留存供貨商的經營許可證、產品的檢驗合格證復印件;合格證明中記載的產品名稱、生產日期、批號等是否與產品相符,不得涂改、偽造;是否建立采購臺賬,如實記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名稱、規格、數量、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4.檢查企業質量保證體系有效落實情況,產品質量、貯藏運輸、不合格產品控制、生產流程控制是否有效。
5.抽查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知識。
(三)學校及周邊食品經營店
1.檢查校園周邊50米范圍內是否存在食品攤販經營。
2.檢查食品經營店資質,嚴厲查處無證經營和超范圍經營行為。
3.檢查經營狀況,是否存在經營過期、霉變、三無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準確把握校園食品安全形勢。2021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更是建黨100周年,在全國兩會召開之際,守護好校園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義。去年,我省校園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或疑似事件呈上升趨勢,各地務必要高度警惕、高度重視,結合新冠疫情防控常態化工作,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深入實施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
(二)加強培訓考核,推進落實主體責任。各地教育、市場監管部門在開學前要對轄區內所有學校校長、分管校長、食品安全管理員、食堂負責人,校外供餐單位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開展培訓,重點培訓《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四川省中小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加強考核,確保相關人員對食品安全要求認識到位、理解到位、執行到位。
(三)執行最嚴格的監管,嚴查嚴處違法行為。各地要監督校園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屬地監管責任落實到位,堅持問題導向,結合“2021年春雷行動”,細化任務要求和目標,全面排查風險隱患,做到不留死角盲區。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當場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時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對問題整改不到位的學校主要負責人進行責任約談。對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有關規定,立案調查,處罰到位。對未對立案查處情況進行回頭看,監督處理處罰到位。不得以監管措施代替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四)創新監管模式,推行智慧管理。督促學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單位入駐各地信息化監管平臺;鼓勵學校食堂、校外供餐單位積極推行“互聯網+明廚亮灶”建設,加大視頻直播和AI智能識別功能接入力度。鼓勵學校食堂采用色標管理、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提升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鼓勵學校食堂、校外供餐單位、學校食材定點采購單位建立HACCP體系或ISO22000體系,并通過認證。
(五)加強宣傳教育,推動社會共治。各地衛生健康部門要對學校提供營養指導,倡導合理膳食、健康飲食理念;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學校廣泛開展“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宣傳教育活動,增強“愛糧節糧、健康消費”意識;市場監管部門要健全學校食品安全投訴舉報機制,及時處置學校食品安全投訴舉報;學校要廣泛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向師生有效傳授食品安全和營養健康知識,具備條件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應建立家長委員會代表參與校園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
(六)做好工作統籌,促進安全生產。各地要高度重視校園及周邊安全生產管理,將安全生產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餐飲業質量安全水平提升行動等工作結合起來,統籌落實。督促學校食堂、校外供餐單位、校園周邊食品經營者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理念,建立并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五、工作進度及信息報送
2021年3月5日前,各地要組織完成學校食品安全自查;
3月15日前,將所有學校清單、擬抽查經營店清單和檢查清單錄入“雙隨機一公開”信息公示平臺。
3月30日前,縣級相關部門組織完成全覆蓋檢查。
4月5日前,省市兩級完成“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各地將專項檢查工作總結報告(附統計表)分別報送省市場監管局、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附件2、3、4請同時報送電子表格,注意數據的準確性和邏輯性)。檢查中發現重大問題請及時報告。
4月15日前,各市(州)將“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結果錄入“雙隨機、一公開”信息公示平臺;省市場監管局將對“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
聯系人:省市場監管局食品經營處趙剛,028-86742098,187200150@qq.com;教育廳學校后勤與產業管理指導中心黃玉林,028-86661534,zxxk1534@sina.com;省衛生健康委藥物食品處呂亞軍,18908099175,664102139@qq.com。
附件:1.2021年春季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
2.2021年春季學校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統計表
3.2021年春季學校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立案查處明細表
4.市(州)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情況匯總表
省市場監管局
教育廳
省衛生健康委
2021年2月26日
附件1
2021年春季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
學校名稱(公章): 食堂名稱:
食堂類型:□大學 □高職高專 □中職學校 □普通高中 □義務教育學校 □幼兒園
校長: 食品安全管理員: 聯系電話:
檢查 項目 | 檢查內容 | 結果 |
組織、 制度建設 | 是否建立了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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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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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明確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和分管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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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度,明確各崗位、環節從業人員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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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定期檢查食品安全并有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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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食堂是否由學校自主經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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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承包食堂是否制定準入標準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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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和義務教育學校食堂對外承包是否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不對外承包食堂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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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 證明 | 有無有效食品經營許可證,是否亮證經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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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經營項目與許可范圍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超范圍經營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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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 環境 | 食堂環境是否定期清潔和保持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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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措施是否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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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有足夠的通風和排煙裝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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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廚廢棄物是否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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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 管理 | 中小學、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是否經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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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是否組織進貨查驗,落實索證索票、食品留樣等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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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是否組織對不合格或疑似不合格的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進行標識、記錄,并移出食品處理區,依法依規處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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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是否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考核和健康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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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是否組織開展學校食品安全自查、風險排查和隱患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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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業人員是否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健康合格證明是否在有效期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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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員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時,是否及時將其調整工作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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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原料 控制 | 學校食堂大宗食品是否實行公開招標,集中定點采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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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是否向有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記錄的供應商采購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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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食堂采購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是否驗收并具有進貨臺賬,可溯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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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存食品是否在保質期內,原料貯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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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國家禁止使用或來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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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購、使用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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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加工 制作 管理 | 貯存食品原料的場所、設備是否保持清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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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設施運行是否正常,是否專人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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貯存食品原料的場所是否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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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食品原料的工具與設備設施是否保持清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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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使用超期變質等影響食品安全的可疑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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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清洗是否徹底,生熟是否分開,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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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規定留樣,是否具有留樣設備,留樣設備是否正常運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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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時間超過2小時的食品食用前是否經充分加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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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 消毒 | 食堂是否配備有效洗滌消毒設施,且數量滿足實際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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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餐飲具專用保潔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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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池是否與其他水池混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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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人員是否掌握基本消毒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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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用具消毒效果是否符合相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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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食品 添加劑 情況 | 食品添加劑使用是否符合相關標準,是否達到專店采購、專柜存放、專人負責、專用工具、專用臺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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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 管理 情況 | 是否設立并公布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電子郵箱、意見箱等,及時處理投訴舉報或意見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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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由學校負責人、教職工代表、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等參與的食品安全民主監督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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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 肺炎 防控 | 學校是否制定具體防控工作方案、應急處置預案和工作制度(兩案九制),防疫物資是否準備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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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 | 學校食堂是否建立并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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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此表應存入學校食堂管理檔案中備查,學校集體供餐單位參照此表開展自查。
自查人員(簽字): 自查時間: 年 月 日
附件2
2021年春季學校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統計表
填報單位(蓋章):
內容 | 項目 | 數量 |
主體責任 落實情況 | 學校、供餐單位及校園周邊食品經營者自查數(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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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供餐單位及校園周邊食品經營者自查發現問題或隱患數(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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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供餐單位及校園周邊食品經營者完成問題或隱患整改數(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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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談學校食品安全負責人(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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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換食品原料供貨商(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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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換供餐單位(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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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監管 情況 | 出動執法人員(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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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學校食堂、供餐單位、校內食品經營店及校園周邊食品經營者(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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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檢查學校食堂(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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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學校供餐單位(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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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校內食品經營店(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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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校園周邊食品經營者(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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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學校食堂無證供餐數(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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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無證供餐學校數(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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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檢食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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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令改正(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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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查處(起)*應與表3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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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沒金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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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收違法經營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劑(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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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案件數(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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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銷許可證(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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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校園周邊無證經營者(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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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教育 情況 | 本期開辦培訓班數(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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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從業人員(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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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培訓材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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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業人員考核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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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況 | 學校食堂總數(戶)*應與表4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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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自行經營的學校食堂數(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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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HACCP或ISO22000管理體系的學校食堂數(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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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數(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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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供應的學校數(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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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HACCP或ISO22000管理體系的學校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數(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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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食品經營店(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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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周邊食品經營者數(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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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人: 填報時間: 年 月
附件3
2021年春季校園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立案查處明細表
填報單位:
序號 | 案件名稱 | 違法企業/違法自然人名稱 | 涉嫌違法事實 | 給予行政處罰種類 | 罰沒金額 | 備注 |
1 | 例:XX縣XX鎮XX超市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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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園周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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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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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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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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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人: 聯系電話: 填報時間: 年 月
附件4
XX市(州)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情況匯總表
填報單位: 填報人: 聯系電話: 填報時間 :
項目 | 學校食堂總 數 | 大學食堂 | 中學食堂 | 小學食堂 | 幼兒園食堂 | ||||||||
小計 | 其中: 明廚亮灶 | 小計 | 其中: 明廚亮灶 | 小計 | 其中: 明廚亮灶 | 小計 | 其中: 明廚亮灶 | ||||||
計 | +互聯網 | 計 | +互聯網 | 計 | +互聯網 | 計 | +互聯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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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明廚亮灶”完成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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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九年一貫制學校食堂、小學和幼兒園合辦食堂歸為小學食堂。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完成率=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數/學校食堂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