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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關于進一步推進“明廚亮灶”工程的通知

   2016-12-07 987
核心提示:各地(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西藏自治區餐飲服務環節明廚亮灶工程實施方案》(藏食藥監餐飲[2015]55號)要求,為進
各地(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西藏自治區餐飲服務環節“明廚亮灶”工程實施方案》(藏食藥監餐飲[2015]55號)要求,為進一步扎實有效推進“明廚亮灶”工程,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強化許可準入。對新開辦和換證的餐飲單位要提前介入,根據餐飲單位的業態、規模、廚房位置及布局等,提出針對性亮化改造意見,按照“明廚亮灶”的要求,優化廚房加工布局,做到屋頂有吊頂、墻面有瓷磚、門窗有窗紗、原料有貨架、消毒有設施等,達到清潔、明亮、干凈、安全的要求,嚴把許可關口,提高餐飲服務準入門檻。
 
  二、加強檢查指導。落實網格化監管措施,加強對餐飲服務單位監督指導,結合量化分級管理工作,按照“試點先行、重點突破、因地制宜、逐步推進”的原則,以“透明廚房、陽光操作”的管理模式繼續深入開展此項工作,要求餐飲單位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許可證、健康證等信息,接受消費者和公眾監督。
 
  三、加大宣傳力度。充分發揮電視、網絡、報紙等主流媒體作用,大力宣傳展示“明廚亮灶”工程取得的成效,以適當形式推介優秀企業、先進經驗,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提升“明廚亮灶”的影響力,切實提高各級監管部門和餐飲服務單位的思想認識,要結合行政許可、量化分級管理、日常監管等工作,進一步推進“明廚亮灶”工程的實施,力爭“明廚亮灶”工程早日全覆蓋。
 
  四、完善監管手段。通過推進“明廚亮灶”,進一步落實餐飲服務單位的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規范加工制作行為,使餐飲服務單位后廚臟亂差的問題得到改善,實現餐飲安全監管由“他律”向“自律”、由“被動”向“主動”的轉變。
 
  請各地(市)局認真匯總本級和縣級轄區內餐飲單位信息,務必于2017 年12月31日前上報《2016年“明廚亮灶”進展情況表》及《餐飲服務單位信息統計表》。
 
  聯系人:洛桑次仁
 
  電話(傳真):0891----6818195
 
  電子郵箱:food195@126.com
 
  附件:1、2016年“明廚亮灶”工程進展情況統計表
 
  2、餐飲服務單位信息統計表
 
  西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29日

附件1

附件1

2016年“明廚亮灶”工程進展情況統計表(截止填報時間)

填報單位: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餐飲服務單位總數

2015年實施明廚亮灶餐飲單位數

2016年實施明廚亮灶餐飲單位數

明廚亮灶工程實施率(%)

 

 

 

 

 

 

 

 

 

 

 

 

 

 

 

 

 

 

 

 

 

 

 

 

 

 

 

 

 

 

 

 

  為認真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加強和規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及時、準確掌握全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動態,決定在全區建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信息報送制度。現將有關報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信息報送工作的意義
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工作是做好餐飲服務日常監管工作的重要環節。建立準確詳實。

附件2
餐飲服務單位信息統計表


填報單位(公章):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地區: 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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