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廣德、宿松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1月初,四川省敘永縣發生一起村民使用散裝白酒中毒事故,已造成2人死亡。此前,有的地區也有類似事件發生,為加強對白酒特別是散裝白酒的質量安全監管,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于近日下發了《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白酒小作坊和散裝白酒生產經營監督管理的通知》(食藥監電﹝2015﹞1號)。根據總局文件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對白酒生產和散裝白酒生產經營(包括流通和餐飲服務,下同)的監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真組織排查。各地要組織對轄區內白酒生產加工單位和散裝白酒經營單位開展排查,建立健全監管檔案,增強監管的針對性,消除監管死角。對白酒生產單位,要查清生產許可獲證情況、準許生產白酒的品種范圍以及是否銷售散裝白酒;對散裝白酒經營單位,要查清其許可及經營情況。
二、嚴格規范生產經營行為。要嚴格監督白酒生產企業和散裝白酒經營單位建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白酒屬于國家產業政策限制的食品,在我省境內生產白酒,不論是采用固態法或者是液態法等其他方法,都必須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不得作為食品生產小作坊存在。散裝白酒經營單位要按照規定落實進貨查驗、產品標識、儲存保管等制度,做好進貨查驗、儲存和銷售記錄。其銷售的白酒不論是我省生產還是外省生產的,都必須是獲證產品,不得銷售無證產品。散裝白酒的容器或包裝上,要標明產品相關信息,儲存散裝白酒的容器和儲存條件要符合相關規定,防止污染。
三、加強監督檢查。各地要落實監管責任,繼續按照《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全省白酒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食藥監食生秘〔2013〕281號)的相關要求,加強對白酒生產企業的監管,強化對散裝白酒經營單位的日常監督檢查,對農村、城鄉結合部和其他易于發生問題的區域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在春節等白酒生產銷售旺季開展專項執法檢查。要在國家級、省級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的基礎上,針對本地區存在重點問題、未被抽檢的企業以及以往抽檢發現問題的企業,組織開展市、縣級監督抽檢。要強化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對于銷售或儲存來源不明、無法提供有效合格證明的散裝白酒,一律責令經營者停止經營,并進行監督抽檢,經檢驗產品不合格的,依法予以處理。對制售假冒偽劣白酒、無生產許可證生產白酒、超出許可品種范圍生產白酒、銷售無證白酒的,依法嚴厲查處;涉嫌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機關。
各地監管中發現問題,請及時報告省局。
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