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直管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掌握各地小餐飲食品安全整頓規范與示范創建工作、“明廚亮灶”推廣情況,總結工作經驗,鞏固我省小餐飲食品安全示范創建和“明廚亮灶”推廣成果,進一步推動我省餐飲業質量安全水平的提升,省局決定開展小餐飲食品安全整頓規范與示范創建、“明廚亮灶”推廣工作驗收,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新復核示范街
各縣(區)局要對照《安徽省小餐飲食品安全整頓規范示范街評價驗收標準》,對2014年至2017年期間創建的小餐飲食品安全示范街進行重新確認。各市局要對轄區各縣(區)重新確認的小餐飲食品安全示范街進行復核驗收,并匯總小餐飲食品安全示范街名單,于3月30日前將《小餐飲食品安全示范街名單統計表》(見附件3)報送省局食品消費監管處。
二、驗收時間
省局組成4個驗收工作組,以飛行檢查的方式,開展驗收核查工作,于4月底結束。
三、驗收方法
每個市選擇3個縣(區)作為實地核查驗收地區(驗收工作組自行選擇),采取聽取工作匯報、現場核查驗收的方法。
(一)聽取各市局關于開展小餐飲食品安全整頓規范與示范創建、“明廚亮灶”推廣兩項工作基本情況匯報。匯報材料包括基本做法、工作指標完成、資金投入、工作成效、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情況;現場查閱兩項工作布置的文件、會議、督查等相關材料。接受驗收的各縣(區)局向驗收工作組提供兩項工作開展情況的總結材料,不聽取工作匯報。
(二)現場核查驗收。對照《小餐飲食品安全示范店與示范街評價驗收標準》(見附件1)、《明廚亮灶工程建設驗收標準》(見附件2),對抽取的小餐飲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明廚亮灶”推廣餐飲服務經營單位逐一進行現場核查驗收。
(三)現場核查驗收經營單位的選擇
1.共驗收1條小餐飲食品安全示范街、3家小餐飲食品安全示范店。每個縣(區)選擇1條小餐飲食品安全示范街(市、縣區確定的,驗收工作組隨機抽取),在示范街內隨機選擇2家小餐飲食品安全示范店,并在示范街外選擇1家小餐飲食品安全示范店(驗收工作組隨機抽取)。
2.共驗收3家“明廚亮灶”經營單位。1家社會餐館和2家學校食堂(驗收工作組隨機抽取)。
四、驗收結果運用
驗收結束后,經驗收工作組評審,對完成工作任務指標的、經營單位現場核查驗收符合要求的有關縣(區)局,將被評定為小餐飲食品安全示范創建、“明廚亮灶”推廣工作先進單位,省局給予通報表彰。每個市3個縣(區)有2個縣(區)驗收核查達不到要求的,該市局不能評定為小餐飲食品安全示范創建與“明廚亮灶”推廣先進單位。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執行標準驗收。此次驗收工作是省局對3年來各地開展小餐飲食品安全整頓規范與示范創建、“明廚亮灶”推廣工作進行的一次全面驗收,驗收工作組應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開展工作,通過驗收與評定,將工作成績優異,得到黨委政府和廣大消費者肯定的市、縣(區)局評定出來。
(二)認真做好迎接驗收工作。各市、縣(區)局要認真做好省局驗收相關的準備工作,提供檢查的各種材料和數據要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聯系人:汪建明 聯系電話(傳真):0551-62999334
電子郵箱:1159656923@qq.com
附件:
1.小餐飲食品安全示范店與示范街評價驗收標準
2.明廚亮灶工程建設驗收標準
3:小餐飲食品安全示范街名單統計表
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0日
為掌握各地小餐飲食品安全整頓規范與示范創建工作、“明廚亮灶”推廣情況,總結工作經驗,鞏固我省小餐飲食品安全示范創建和“明廚亮灶”推廣成果,進一步推動我省餐飲業質量安全水平的提升,省局決定開展小餐飲食品安全整頓規范與示范創建、“明廚亮灶”推廣工作驗收,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新復核示范街
各縣(區)局要對照《安徽省小餐飲食品安全整頓規范示范街評價驗收標準》,對2014年至2017年期間創建的小餐飲食品安全示范街進行重新確認。各市局要對轄區各縣(區)重新確認的小餐飲食品安全示范街進行復核驗收,并匯總小餐飲食品安全示范街名單,于3月30日前將《小餐飲食品安全示范街名單統計表》(見附件3)報送省局食品消費監管處。
二、驗收時間
省局組成4個驗收工作組,以飛行檢查的方式,開展驗收核查工作,于4月底結束。
三、驗收方法
每個市選擇3個縣(區)作為實地核查驗收地區(驗收工作組自行選擇),采取聽取工作匯報、現場核查驗收的方法。
(一)聽取各市局關于開展小餐飲食品安全整頓規范與示范創建、“明廚亮灶”推廣兩項工作基本情況匯報。匯報材料包括基本做法、工作指標完成、資金投入、工作成效、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情況;現場查閱兩項工作布置的文件、會議、督查等相關材料。接受驗收的各縣(區)局向驗收工作組提供兩項工作開展情況的總結材料,不聽取工作匯報。
(二)現場核查驗收。對照《小餐飲食品安全示范店與示范街評價驗收標準》(見附件1)、《明廚亮灶工程建設驗收標準》(見附件2),對抽取的小餐飲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明廚亮灶”推廣餐飲服務經營單位逐一進行現場核查驗收。
(三)現場核查驗收經營單位的選擇
1.共驗收1條小餐飲食品安全示范街、3家小餐飲食品安全示范店。每個縣(區)選擇1條小餐飲食品安全示范街(市、縣區確定的,驗收工作組隨機抽取),在示范街內隨機選擇2家小餐飲食品安全示范店,并在示范街外選擇1家小餐飲食品安全示范店(驗收工作組隨機抽取)。
2.共驗收3家“明廚亮灶”經營單位。1家社會餐館和2家學校食堂(驗收工作組隨機抽取)。
四、驗收結果運用
驗收結束后,經驗收工作組評審,對完成工作任務指標的、經營單位現場核查驗收符合要求的有關縣(區)局,將被評定為小餐飲食品安全示范創建、“明廚亮灶”推廣工作先進單位,省局給予通報表彰。每個市3個縣(區)有2個縣(區)驗收核查達不到要求的,該市局不能評定為小餐飲食品安全示范創建與“明廚亮灶”推廣先進單位。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執行標準驗收。此次驗收工作是省局對3年來各地開展小餐飲食品安全整頓規范與示范創建、“明廚亮灶”推廣工作進行的一次全面驗收,驗收工作組應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開展工作,通過驗收與評定,將工作成績優異,得到黨委政府和廣大消費者肯定的市、縣(區)局評定出來。
(二)認真做好迎接驗收工作。各市、縣(區)局要認真做好省局驗收相關的準備工作,提供檢查的各種材料和數據要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聯系人:汪建明 聯系電話(傳真):0551-62999334
電子郵箱:1159656923@qq.com

1.小餐飲食品安全示范店與示范街評價驗收標準
2.明廚亮灶工程建設驗收標準
3:小餐飲食品安全示范街名單統計表
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