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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鄭州市食品藥品放心工程實施方案(鄭政辦〔2004〕67號)

   2011-03-21 902
核心提示: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實施食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國辦發〔2003〕65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實施食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國辦發〔2003〕65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2004年河南省食品藥品放心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04〕53號)精神,切實加強我市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搞好我市的食品藥品放心工程(以下簡稱放心工程),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按照“以監督為中心、監幫促相結合”的工作方針,推進食品藥品專項整治與日常監管的有機結合;強化食品藥品的質量和安全意識,突出源頭治理,嚴格市場準入,提高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用上放心食品和藥品;鞏固整治和規范食品藥品市場秩序的成果,繼續依法嚴厲打擊制售假劣食品藥品違法犯罪行為,營造規范、公正的法制環境和經濟發展條件,促進我市食品藥品行業的健康持續發展。

  ---堅持全市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原則;

  ---堅持求真務實、抓細抓實、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原則;

  ---堅持結合部門和地區特點,因地因事制宜、突出重點、分類指導、以點帶面、全面推進的原則。

  二、實施食品放心工程的任務、目標、措施及職責分工

  (一)主要任務

  突出源頭治理,將食品源頭污染治理的重點向兩頭延伸。一頭向農業投入品的監管延伸,一頭向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延伸。抓住重點產品和關鍵環節,大力推進食品專項整治。把和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糧油、肉、蔬菜、果品、飲料、奶制品、豆制品、酒、水產品(包括水發產品)等9大類食品作為整治重點;加大對種植、養殖環節中的農業投入品使用和食品生產、加工等環節的綜合監管力度;強化農村市場監管,尤其加強對城鄉結合部的食品加工點等關鍵部位的重點監控;試行食品安全信用分類管理制度,嚴格市場準入,從源頭上控制不安全食品進入消費市場,堅決取締無證照食品生產經營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預期目標

  1.全市蔬菜農藥殘留平均超標率下降4?6個百分點;

  2.全市城鎮以上學校食堂(包括清真食堂)和餐飲業實行量化分級管理分別達到70%和60%以上;

  3.全市畜產品“瘦肉精”平均檢出率下降1個百分點;

  4.10大類大中型食品生產企業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力爭達到90%以上(10大類包括:肉制品、乳制品、飲料、調味品、方便面、餅干、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

  5.5個以上食品商場(超市)的散裝食品經營行為得到規范;

  6.全市大型商場、超市進貨索票索證率達到90%以上;

  7.建立1個綠色食品市場;同時,全面啟動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

  8.市區基本實現5類食品(米、面、油、醬油、醋)安全準入上市;

  9.面粉、肉類、兒童食品加工企業基本消除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

  10.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的肉和病害肉上市受到全面遏制;

  11.新建無公害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基地2個、無公害水產品標準化生產基地1個、無公害畜產品標準化生產基地1個;

  12.市區由河南生產的食品衛生抽檢合格率達到88%;

  13.生豬定點屠宰率達到90%以上;

  14.出欄動物檢疫率達到95%;生豬屠宰檢疫率達到95%;上市肉類檢疫檢驗持證率達到100%;

  15.新建無公害經濟林標準化生產基地2個;

  16.野生動物馴養繁殖和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經營利用發證率達到90%以上;

  17.碘鹽普及率達到95%以上;碘鹽抽檢合格率達到90%以上;

  18.及時查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大案要案;

  19.全社會對食品安全的滿意度有所提高。

  (三)主要措施和職責分工

  1.加大對食品源頭污染治理的力度

  (1)加強農業投入品的監管。強化三項整治:

  一是開展農資打假,強化種植業產品農藥殘留專項整治,抓好甲胺磷等 5 種高毒有機磷農藥復配制劑停止使用的落實工作。(農業部門牽頭,質監、工商、環保部門配合)

  二是重點整治畜產品違禁藥物濫用和獸藥殘留超標行為,加強飼料和獸藥市場準入管理,逐步建立生產和經營的可追溯制度,防止違禁藥品流向養殖環節;加大對畜產品及飼料、飲用水的抽查力度;控制違禁藥物“瘦肉精”在養殖及畜產品投入品中的使用;組織開展好重大動物疫病防治工作,有效遏止重大動物疫病的發生和蔓延。規模飼養場的出場檢疫率達到95%以上。(農業部門牽頭,工商部門配合)

  三是整治水產品藥物殘留超標行為,組織開展水產養殖用藥的監管和指導。(水利部門牽頭,農業、工商部門負責)

  (2)配合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定期發布我市蔬菜農藥殘留例行監測結果,使蔬菜農藥殘留平均超標率下降4?6個百分點。(農業部門負責,工商部門配合)

  (3)加強對食品添加劑使用的監管。組織開展對食品生產企業使用添加劑的專項整治,使面粉、肉類、兒童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基本消除濫用添加劑的違法行為。(質監部門牽頭,衛生部門負責)

  (4)嚴查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行為。重點落實“十查十禁”任務,檢查米(面)、食用油、醬油、醋、米粉(線)、腐竹、干菜、肉制品、水產品、酒類產品等加工點,禁用陳化糧、礦物油、地溝油、吊白塊、回收過期變質食品、工業用雙氧水、毛發水、敵敵畏、甲醇、甲醛等非食用物質。(質監部門牽頭,衛生、工商部門負責)

  (5)抓好階段性檢查和工作效果評價。按照“誰發證,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督”的原則,對糧油、肉、蔬菜、果品、奶制品、豆制品、水產品等食品源頭污染的治理進行綜合監督和階段性檢查,組織有關部門對重點品種整治效果進行評價。(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牽頭,各相關部門共同負責)

  2.加強對食品生產和加工環節的監管

  (1)強化農產品、林產品生產基地的建設與監管。加大農產品、林產品標準化生產示范區、無公害農產品、水產品、畜產品、林產品生產示范基地、養殖小區、示范農場、出口產品生產基地的建設力度,新建無公害經濟林標準化生產基地2個,推進產地環境污染監控工作。積極開展無公害農產品和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證工作。(農業部門牽頭,水利、林業部門負責)

  (2)加強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嚴格審查和發放許可證。加強對調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保健食品、清真食品、月餅等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并強化食品生產環節的日常監督和檢查。清理和整頓已獲得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企業,對不符合生產條件的企業要吊銷或收回許可證。嚴格按標準審查肉制品、乳制品、飲料、調味品、冷凍飲品、方便面、餅干、罐頭、速凍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10類生產企業,不具備條件的企業不發給食品生產許可證。同時加強對獲證企業的監管,凡不具備確保產品質量條件的生產企業及產品都要退出市場。要進一步重視對清真食品生產基地的建設。(質監部門牽頭,衛生、民委、工商部門負責)

  (3)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對生豬定點屠宰廠要加強監督管理,嚴厲查處和打擊私屠濫宰、加工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的肉、病害肉的違法行為,積極推進牛、羊、家禽的定點屠宰工作。進一步規范農貿市場的禽類現場屠宰行為。(商務部門牽頭,農業、工商部門負責)

  (4)加強對食品質量的監督抽查。加大對納入整治和監管重點品種的抽查頻率和覆蓋面,達到我市市區由河南生產的食品衛生抽檢合格率88%的預期目標,碘鹽普及率達到95%以上,碘鹽抽檢合格率達到90%以上;抓生產集中地和產品質量不穩定的企業;要重點抽查涉及人體健康安全的項目。不具備生產條件的要吊銷相關證照,退出市場。對各類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案件,特別是新聞媒體披露的案件,要及時查處。(衛生、農業、工商、質監、鹽業等各相關部門負責)

  3.加強對流通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管

  (1)把好市場主體的準入和退出關。對食品經營企業、個體工商戶,要嚴格依法審查其主體資格,嚴格執行前置審批規定。整頓規范食品市場流通秩序,加強食品安全檢測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食品市場準入辦法和標準。要加強監督抽查的力度,特別是對重點商品要實行定期質量監督抽驗。要進一步加強對入境動植物及食品的檢驗檢疫。野生動物馴養繁殖和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經營利用發證率達到90%以上;大型蔬菜批發市場、超市的蔬菜要進行安全檢測,建立1個綠色食品市場,全面實現市區5類食品安全準入上市,對違規食品、藥物殘留超標食品和不宜食用的食品要及時銷毀。全面推進和實行食品進貨檢驗、索證索票、購銷臺帳和質量追究制度。(工商部門牽頭,質監、農業、衛生、林業、商務、糧食部門負責)

  (2)充分發揮食品檢測機構的作用。要解決重復檢測和檢測空白問題,組織、協調、整合檢測資源,發揮好各類檢測機構效能。(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牽頭,質監、衛生、工商、農業等部門負責)

  (3)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對不合格食品,要查清其進貨渠道和所有銷售場所,做到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工商部門牽頭,衛生、質監、農業部門負責)

  (4)建立和健全各種規章制度。督促和指導食品經營企業建立健全質量追溯、封存報告、依法銷毀和重要大宗食品安全質量購銷檔案等制度,積極探索食品產銷“場廠掛鉤”、“場地掛鉤”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的有效管理方式,逐步在居民社區建立生鮮超市。(工商部門牽頭,農業、衛生、質監部門負責)

  (5)建立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保障體系。主要農副產品、水產品批發市場和重點生鮮食品超市,要逐步建立食品安全檢測機構,開展以速測為主的安全檢測,啟動食品安全綜合評價試點工作。(農業部門牽頭,衛生、質監、工商、水利部門負責)

  4.加強對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管理。對學校食堂、餐飲業(含清真食堂)及建筑工地食堂,特別是小餐館、個體門店加強檢查和監督。

  (1)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全市城鎮以上學校食堂(包括清真食堂)和餐飲業量化分級管理要達到預期目標。(衛生部門負責,教育、商務等有關部門配合)

  (2)認真執行《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范》。全市確定5家重點食品商場、超市,使其達到管理規范的要求。要求在產品包裝物上附具標簽,標簽應當以中文表明產品標準代碼、產品名稱、凈重、生產基地、加工單位、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內容。(衛生部門負責,商務、農業部門配合)

  (3)認真執行河南省清真食品有關管理規定,在全市各大商場、超市銷售清真食品固定專柜,保證清真食品的安全。(民委負責,工商、衛生部門配合)

  5.積極開展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牽頭,有關成員單位共同負責)

  (1)加強法規和制度建設。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監督的地方法規和規章,依法進行監督。督促企業建立健全食品質量追溯、封存報告、依法銷毀、購銷臺帳、質量安全檔案、商品索證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出等制度。

  (2)積極開展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我市作為試點城市,要結合實際,積極推進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

  (3)食品放心工程牽頭單位要做好組織協調和具體指導工作。適時召開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會議,交流經驗,溝通信息,相互促進。

  6.認真探索農村食品安全監管和銷售網絡建設。行政執法部門要加強對基層食品流通的監管,建立由一名副鄉(鎮)長負責的覆蓋各行政村的食品安全義務信息員隊伍,形成嚴密的食品安全監管網絡,保證農村基層食品安全。積極探索農村基層食品銷售網絡建設,鼓勵大型食品經營企業到農村建立銷售網點,形成食品供應的主渠道。(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牽頭,各縣(市)、區政府和各相關部門共同負責)

  7.嚴厲打擊各種制售不符合標準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各相關執法部門要依法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取締無證照非法生產經營企業;加強對已取得證照企業的監督管理。及時查處大案、要案,涉嫌構成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機關,要切實解決以罰代刑的問題。(質監、衛生、農業、工商、水利、公安等相關執法部門負責)

  8.加強輿論宣傳,營造信用氛圍。各相關部門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形式,采取開設專欄、專題、領導訪談、名企(名品)展示等方式,圍繞食品安全法律知識、安全保障體系、社會信用基礎知識、食品安全知識、典型案例等內容,開展多種形式的食品安全信用宣傳活動,形成人人講信用、人人重信用、人人守信用、守信為榮、失信為恥的良好社會氛圍,增強人民群眾食品消費的維權意識和責任意識。公布舉報電話,引導和鼓勵對生產經營不符合標準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等違法行為進行舉報和投訴,及時曝光重大食品違法案件。同時,充分利用每年5月份,搞好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宣傳月的各種宣傳活動,督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加強行業道德和規范,重視企業信用,自覺地建立自律機制。(宣傳部門負責)

  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為食品藥品放心工程的牽頭部門,負責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及大、要案的查處。

  各縣(市)、區政府要加強領導,工作措施到位,保證食品藥品放心工程在本轄區的有效實施。

  三、實施藥品放心工程的任務、目標、措施及職責分工

  (一)主要任務

  嚴格藥品、醫療器械審批管理和生產許可證的發放;加強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促進合理用藥;加強和改革保健品的審批管理,促進保健品質量的提高和產品結構的優化;確保全面完成藥品 GMP和 GSP認證的目標任務;加強對藥品、醫療器械生產、流通領域和醫療機構制劑室的日常監管;全面推行藥品分類管理;大力推進農村藥品供應網絡和監督網絡建設;開展醫療器械產品的清理整頓,對藥品、醫療器械研究機構和臨床試驗單位進行專項檢查;嚴格廣告管理,依法查處違法廣告;整治藥品、醫療器械市場秩序,依法嚴厲打擊無證經營和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的違法犯罪行為;繼續開展對已被取締的藥品集貿市場監控,防止出現新的藥品集貿市場。

  (二)預期目標

  1.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監督檢查覆蓋率達95%以上。

  2.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違法犯罪行為案件立案查處的結案率達85%以上。

  3.防止已被取締的藥品集貿市場出現反彈。

  4.按時完成2004年河南省藥品質量監督抽驗工作計劃,藥品評價性抽驗合格率達到95%以上。

  5.70%的縣(市)完成基層藥品監督網絡建設;80%以上的縣(市)實現藥品連鎖配送到鄉,80% 以上的鄉鎮有藥品供應網點,50%以上的行政村實現藥品配送。

  6.按時完成 GMP、GSP 認證工作。未按要求和規定時限通過認證的,依法予以處理。

  7.縣級以上(含縣級)城市所有藥品零售企業達到分類管理要求。8.完成全市醫療機構制劑整頓工作,對符合規定要求的制劑品種,重新核發批準文號。9.全社會對藥品安全的滿意度有所提高。

  (三)主要措施及職責分工主要措施:

  1.規范注冊審批,嚴格藥品市場準入,確保完成 GMP 認證。嚴格藥品、醫療器械審批管理,規范藥品、醫療器械產品的注冊審批程序和準入標準,加大對新藥、醫療器械研究開發的監管力度,保證新產品的研究質量;對醫療器械產品市場進行全面清理整頓。

  合理安排認證檢查,保證完成預期目標的規定;加強對認證檢查員和相關人員的管理工作,保證認證質量。加強對已通過認證的企業(車間)的跟蹤檢查。

  加強對藥品、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和醫療機構制劑室的日常監管;嚴格執行國家藥品標準,依法取消藥品地方標準;加強上市藥品的不良反應監測,促進合理用藥;對縣以上藥品、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和使用單位每年至少監督檢查1次,對鄉以下使用單位至少監督檢查2次。

  2.切實加強對藥品、醫療器械流通領域監管,強力推進 GSP認證,全面推行藥品分類管理。進一步整頓和規范藥品、醫療器械經營秩序;對無證經營、個體掛靠、租賃、承包經營,出租出借、轉讓、變賣《藥品經營許可證》等違法行為,堅決依法查處;加大對藥品集貿市場的監控力度,防止已被取締的藥品集貿市場出現反彈,不得出現新的藥品集貿市場;構成犯罪的制售假劣藥品案件,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強力推進 GSP 認證進程。今年年底前,所有藥品批發企業、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和藥品零售企業(鄉鎮、農村的藥品零售企業按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規定執行)要全部完成 GSP改造并提出認證申請;全面實行認證情況監察反饋制度,保證認證工作質量;加強對已通過認證企業的跟蹤檢查,防止出現放松管理的情況。

  全面推進流通領域藥品分類管理制度,大力進行宣傳培訓,引導、增強消費者和藥品零售企業的分類管理意識,嚴格執行藥品零售企業從7月1日起憑處方銷售抗菌藥物的規定;加強藥品分類管理,對違反藥品分類管理規定的依法予以查處。積極鼓勵和支持發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化的藥品流通方式,鼓勵藥品連鎖企業向農村延伸。

  加大對重點媒體的監控力度和虛假廣告的查處力度,實行違法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公告制度。

  3.大力推進農村藥品供應網絡和監督網絡建設。借鑒全國農村藥品供應網絡建設試點的經驗,加快我市農村藥品供應網絡建設,建立符合我市實際的農村藥品供應網絡和發展模式;著力推進農村藥品監督網絡建設,建立由一名副鄉(鎮)長負責的覆蓋各行政村的藥品安全義務信息員隊伍,形成嚴密的藥品安全監管網絡,確保預期目標的實現,保證農村基層藥品安全。

  4.依法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違法犯罪行為,整治藥品、醫療器械市場秩序。嚴厲查處將國家計劃免費發放的避孕藥具在市場上銷售的行為。充分發揮聯合打假長效機制的作用,繼續深入開展聯合打假工作,對制售假劣藥品的窩點和網絡要徹底搗毀、堅決查處;繼續加大對重點地區、重點部位的監控力度;加大藥品抽驗力度,依法查處生產經營不合格藥品的違法行為,規范藥品生產經營秩序。全市藥品評價性抽驗的合格率要達到預期目標的規定。

  5.大力開展用藥安全宣傳活動,增強全社會用藥安全意識。從今年6月至10月,在全市開展以宣傳“全民用藥安全”為主題的宣傳活動。要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宣傳,在全社會營造“關注用藥安全、了解用藥安全、支持用藥安全、配合用藥安全”的良好氛圍,增強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職責分工:市、縣兩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共同負責。

  四、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的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職責

  各縣(市)、區要在今年11月底前成立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各縣(市)、上街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市)、上街區藥品監督管理(分)局;其他各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區政府辦公室,鄭東新區、鄭州經濟開發區和鄭州礦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設在管委會辦公室;各鄉(鎮)相應成立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明確一名副鄉(鎮)長負責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辦公室設在政府辦公室。

  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堅持“全市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方針。各級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是食品藥品放心工程的第一責任人,要從執政為民、促進經濟發展的高度出發,把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納入重要日程,切實負起責任,加強領導和協調。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到任務目標明確,權力責任一致,工作措施到位。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履行職責,保證食品藥品放心工程的有效實施。

  (二)加強制度建設,強化監督責任

  全面推進依法監管,逐步建立完善食品藥品法規體系和技術監督標準體系。要結合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建立和落實協作部門間的例會制度、案件查處制度、信息收集和發布制度;加強食品安全信用監管體制和制度的建設,有步驟地推進食品藥品安全監測和評價體系建設。抓緊制定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辦法,加快建立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的預警和應急機制,規劃和組織實施應急救援系統、監測系統,預防為主,防患未然;要盡快建立部門聯動機制、資源綜合機制,整合執法力量,推進聯合執法;要建立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責任追究制,嚴格行政執法責任制。對因監管不力、執法不嚴,發生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給當地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損害的,要依法依紀追究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三)加強綜合協調,形成整治合力

  各級、各部門在認真履行各自職能的同時,切實加強溝通協作。各級政府要統籌協調各執法部門對食品的監督管理,積極探索和建立行之有效的協作機制,實現機制創新、制度創新、方法創新;針對本地食品藥品安全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危害嚴重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調研,認真研究解決,對重點地區、重點市場、重點企業、重點產品存在的問題,要協同作戰,聯合執法。食品藥品放心工程牽頭部門要切實發揮好組織協調作用,整合監督資源,綜合監督力量,形成統一、和諧、權威、高效的監管機制。

  (四)加強宣傳教育,增強安全意識

  充分重視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采取多種形式和途徑,大力宣傳有關食品藥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和食品藥品放心工程,大力普及食品藥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和科學知識。每年5月下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周活動,督促企業加強行業道德和規范,重視企業信用,自覺建立自律機制。堅持正面引導,強化三個理念:一個地方的食品藥品安全,當地政府要負總責;一種食品或藥品的安全,其生產經營企業是第一責任人;消費者是食品藥品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線,保證食品藥品安全,需要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

  (五)加強督查督辦,務求取得實效

  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各地、各部門食品藥品放心工程的實施情況進行督查督辦,促進各項任務、目標、措施和責任落實到位,督促重點地區和部門切實采取有效措施,著力解決食品藥品安全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市有關部門除在重點節假日進行專項督查外,還要做好明查暗訪,并在年底前統一組織督查組對各地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的情況進行檢查。對工作不力的要予以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后果的必須追究責任,保證我市食品藥品放心工程取得實效。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本地食品藥品放心工程實施方案,盡快開展工作。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請將方案、聯系人、聯系方式于10月31日前報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電話:7183959),以后每月月底前將落實情況報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我市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以本文為準。過去分別下發的食品、藥品放心工程實施方案自本文下發之日起停止執行。



 
地區: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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