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農業農村局,機關各處室、局屬各單位: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廢止《關于印發青島市農業農村局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約談及“黑名單”管理制度的通知》(青農規〔2019〕1 號)。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予以執行。
青島市農業農村局
2024 年 7 月 23 日
各區(市)農業農村局,機關各處室、局屬各單位: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廢止《關于印發青島市農業農村局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約談及“黑名單”管理制度的通知》(青農規〔2019〕1 號)。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予以執行。
青島市農業農村局
2024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