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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湖州市食品藥品放心工程實施意見(湖政辦發(2003)84號)

   2011-04-05 604
核心提示: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國辦發[2003]65號)和全國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國辦發[2003]65號)和全國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八部委《關于印發〈食品藥品放心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全國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照“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工作方針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的工作思路,把整治與建設、當前與長遠、專項整治與日常監管有機結合起來,全面規范我市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行為和市場秩序,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體系,促進我市食品藥品經濟的持續健康快速發展,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和用藥的安全有效。

  二、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使生產經營假冒偽劣食品藥品的違法犯罪活動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時查處,食品藥品質量安全衛生狀況得到明顯改善和提高,市場秩序明顯好轉,從根本上保證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的安全。

  三、工作重點

  (一) 食品放心工程

  以食品質量衛生安全為主題,以食品源頭治理和市場準入為環節,實行從“田頭到餐桌”的食品安全衛生全過程管理,力爭通過三到五年的努力,把我市建成國內綠色農產品的重要生產基地,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有質的提高,食用農產品農藥殘留、獸藥殘留得到有效控制,食用品基本達到無公害標準的要求;生產經營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犯罪活動得到有效遏制,無證照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得到根治。

  1.加快無公害農產品基地建設,治理食品源頭污染。

  全面實施“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開展無公害農產品基地和湖州綠色農產品認定,組織開展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認證,加強綠色生產技術的研究與推廣,進一步擴大綠色生產技術的應用面;全面禁止銷售和使用相關的高毒高殘留農藥,加大查處力度,嚴厲打擊違法銷售、使用農業投入品行為,重點對植物產品有機磷農藥等殘留超標、畜產品“瘦肉精”等違禁藥物濫用和獸藥殘留超標、水產品氯霉素等藥物殘留超標進行大力整治;加快推進動物疫病區域化控制工程建設。加強農民職業道德、科學技術和質量安全意識培訓;加強農產品龍頭企業的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和食用農產品的安全監管,積極推行食用農產品生產全程質量監控,提高農產品質量管理水平;加強農業標準推廣體系建設,加快建立較為完善的、與國際接軌的農產品標準體系,提高農業標準化生產水平。開辟食品運輸“綠色通道”,建立食品運輸源頭監測制度,嚴禁運輸受污染的食品,改進食品運輸方式,采取保鮮措施運輸鮮活食品,防止鮮活食品在途污染和變質。

  2.嚴格實行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規范食品生產經營行為。

  抓好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如蔬菜、大米、油、調味品(醬油、味精、米醋等)、食品添加劑、肉及肉制品、酒、乳制品、豆制品等食品以及職工食堂、餐飲業(包括各類賓館、飯店、餐館、酒樓、飲食店)、學校食堂及周邊食品攤點的衛生整治和監督管理。實行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大力推進集貿市場改建超市工作,鼓勵發展連鎖經營的生鮮超市和便利店;加強大中型食品商業企業的質量檢測中心、物流配送系統、冷藏保鮮設施等配套功能建設。進一步加強牲畜定點屠宰管理,全面實施對豬、牛、羊的定點屠宰,屠宰廠(場)、農副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生鮮超市實行索證、索票制,建立進貨臺帳。對畜牧、種植、水產三大類產品主要衛生質量指標每天進行監測,保證各環節進貨渠道合法,確保相關食品質量安全。對縣以上的城鎮推行機械化、半機械化屠宰,積極引導有條件的屠宰企業開展冷凍肉、分割肉加工上市。加大定點屠宰企業檢疫檢驗的設施投入,加強屠宰檢疫和品質檢驗工作,提高肉品上市質量。全面審核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主體資格,嚴格執行衛生許可前置審批規定,實行食品市場、網點開辦者和經營者資格審查制度;組織開展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生產許可證審核、發證工作,年內完成小麥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醬油、食醋等5類食品生產企業的發證工作;啟動肉制品、乳制品、飲料、調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餅、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等10類食品生產許可證發證工作。

  3.進一步加大打擊制售假劣食品違法犯罪活動的力度,嚴肅查處無證照食品生產經營行為。

  嚴厲打擊生產、加工、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食品。重點查處偽劣或不合格大米、食用油、醬油、食醋、飲用水和保健食品、名酒、名煙等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商品;加大對生產、經銷不合格產品企業的處理力度,限期關閉無證照食品加工經營點;在各農貿市場設立質量安全檢測點,對肉、菜等主要農副產品進行每批次抽檢;嚴禁使用甲醛次硫酸氫鈉等非食品生產原料、添加劑,對構成生產銷售偽劣或有毒有害食品,使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財產受到侵害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辦。

  4.具體分工

  食品放心工程由市貿易與糧食局牽頭,市農業、衛生、工商、質監、公安、檢驗檢疫局等部門配合。貿易與糧食局:負責食品流通領域的行業管理,抓好全市定點屠宰的監督管理,實施“放心早餐工程”和“農改超”工作。農業局:組織實施“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和農民職業道德、科學技術和質量安全意識培訓,加快推進農業標準推廣體系和農產品生產基地檢驗檢測體系建設,開辟食品運輸“放心綠色通道”。衛生局:負責實施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農副產品、食品以及食堂、餐飲業的衛生整治和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局:全面審核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主體資格,嚴格執行衛生許可前置審批規定,清理整頓無照生產經營食品行為,把好市場主體準入關。

  質量技術監督局:建立食品質量生產經營等全方位監測制度,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負責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核、發證工作;負責牽頭開展專項打擊假冒偽劣食品活動。公安局:負責打擊涉及食品衛生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受理行政執法部門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時查處國家工作人員職務違法案件。檢驗檢疫局:負責進出口食品的檢驗檢疫和監管工作,幫助食品加工出口企業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
 




 
地區: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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