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自治區食品安全監督所:
根據自治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2014年全區牛羊肉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寧食委辦[2014]45號)要求,為進一步加強餐飲服務環節牛羊肉索證索票管理,嚴防不合格牛羊肉及其制品流入餐桌,全區組織開展為期五個月的餐飲服務環節牛羊肉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1、餐飲單位購進牛羊肉及其制品索證索票率達100%;
2、餐飲單位購進牛羊肉及其制品臺賬登記率達100%;
3、嚴禁餐飲單位購進病害肉、混合肉、走私肉和證照
不全、來路不明的牛羊肉及其制品;
4、嚴厲打擊餐飲服務環節非法使用添加劑、摻雜使
假、假冒清真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檢查重點
(一)重點單位
重點檢查牛羊肉使用量大的餐飲單位、火鍋店、燒烤店、學校食堂、集體食堂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等。
(二)重點內容
1、全面調查轄區內使用牛羊肉及其制品的餐飲服務單位基本情況,摸清底數。
2、檢查餐飲單位牛羊肉及其制品索證索票和臺賬登記制度落實情況,查驗購進牛羊肉“兩證兩章”(檢疫、檢驗證明和印章)。
3、嚴禁餐飲服務單位采購摻有其它肉品的牛羊肉及其制品。嚴禁使用其它動物肉制品代替牛羊肉加工銷售。
4、嚴厲打擊在牛羊肉及其制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假冒清真等違法行為。對查出的“混合肉”、“復合肉”要堅決下架、撤市。
(三)重點要求
1、餐飲單位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農貿市場和屠宰企業采購牛羊肉的,應當查驗并索取供貨方相關許可證、購物憑證及動物檢疫證明和肉品檢驗證明。
2、清真餐飲單位采購外埠牛羊肉的,除索取動物檢疫證明和肉品檢驗證明備查外,還必須索取產地縣級以上民族宗教部門或伊斯蘭教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3、餐飲單位購進進口牛羊肉的,其產地必須是與我區簽訂“HALAL”互認協議的國家和地區(參考附件2),餐飲單位應當索取“HALAL”認證證明和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
4、各地要積極利用技術手段對牛羊肉制品開展快速檢測和監督抽檢。
三、信息上報
各地要高度重視餐飲服務環節牛羊肉專項整治工作,加強溝通協調,強化餐飲單位“第一責任人”的主體責任意識,注重信息收集和報告。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組織明察暗訪和聯合督查工作。
請五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自治區食品安全監督所分別于9月、10月、11月5日前報送《餐飲服務環節牛羊肉專項整治統計表》,12月10日前報送餐飲服務環節牛羊肉專項整治小結和專項整治統計匯總表。
聯系人:徐艷玲
聯系電話(傳真):0951-6010781
郵箱地址:saxt@nxfda.gov.cn
附件:1、餐飲服務環節牛羊肉專項整治情況統計表(月報表)
2、寧夏清真食品國際認證中心互認機構名稱 附件下載
寧夏回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