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冷鏈食品經營單位:
為切實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持續鞏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指導各單位做好當前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指引,請遵照執行:
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一律不得采購、銷售進口冷鏈食品。
二、加強人員健康管理。冷鏈食品從業人員應核酸檢測每周全覆蓋;進入冷庫必須穿戴隔離服、口罩、手套等防護用品,做好清潔洗手等防護措施。
三、嚴格落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制度。購進冷藏冷凍食品應當查驗供貨商的證照、核酸檢測報告和消毒證明,方可入市流通。嚴格落實實名登記、貨物報備、驗視、可疑物品報告制度,建立冷鏈食品進銷貨臺賬,詳細記錄食品的名稱、批次、貨號、規格、數量、上游供貨商、下游購貨商、顧客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
四、做到“四個不得”。一是沒有檢驗檢疫證明的,不得上市銷售;二是沒有核酸檢測報告的,不得上市銷售;三是沒有消毒證明的,不得上市銷售;四是沒有追溯信息的,不得上市銷售。對來源不明的冷鏈食品,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五、全面落實各項防疫消殺措施。做好冷鏈食品存放環境、運輸工具、外包裝及其他相關用品用具清潔、消殺工作。
六、嚴格落實“兩看一消”(查看健康碼、查看體溫,做好環境消毒工作),對進出人員進行掃碼、測溫和登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