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市食品生產加工業的衛生許可管理,提高食品生產加工業衛生水平,切實保障食品衛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衛生部《衛生行政許可管理辦法》和《浙江省食品衛生許可證發放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集中整頓與日常監管、嚴格執法與科學管理相結合的原則,針對當前食品生產加工業衛生許可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認真組織專項整頓工作,切實加強衛生許可證發放管理和事后監管,進一步增強食品生產加工業主的守法意識,提升企業食品衛生管理水平,促進食品產業持續健康發展,保障廣大群眾的健康安全。
二、整頓對象
全市食品及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企業。
三、整頓內容
(一)清理失效食品衛生許可證。對超過有效期限和因單位注冊變更等原因致使食品衛生許可證失效的要及時注銷或者收回,并向社會公告衛生許可證廢止情況。
(二)核查衛生許可情況。對持有效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進行一次全面的核查和監督檢查,重點檢查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衛生條件(包括生產加工條件、人員衛生情況、食品衛生法律知識掌握情況)、生產加工范圍、內部衛生管理和索證制度執行情況等。凡存在生產加工條件或生產加工過程不符合衛生要求、超范圍從事食品生產加工、從業人員未經健康體檢和培訓等違法行為的,要依法立案查處,并責令限期改正或停業整改,對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合格的要堅決吊銷衛生許可證,并書面告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三)取締無證。依法取締無證食品生產加工行為;
四、工作步驟
(一)組織準備階段(7月)
各縣區按照市局要求,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對整頓工作進行周密安排。
(二)自查自糾階段(8月)。
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按相關行業標準和規范要求進行自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建立長效的內部管理制度。
(三)清理整頓階段(9月)
各級衛生監督機構對轄區內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和整頓,對食品衛生許可證失效的單位及時注銷或者收回,對嚴重違法行為或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依法查處,并會同有關部門取締無證生產加工單位。
(四)總結上報階段(10月)
各縣區在整頓結束后對專項整頓工作進行認真總結,書面總結及相關報表于10月15日前報市衛生監督所,市衛生監督所匯總后于10月20日前報市衛生局衛生監督處。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加強對食品生產加工業的衛生許可管理,關系到食品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更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各地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狠抓措施落實,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指導,強化監督。各級衛生監督機構要加強對生產企業的檢查指導,督促落實整改措施,要加強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取締無證的黑窩點。對經責令限期改正或停業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堅決吊銷衛生許可證。
(三)改進服務,規范發證。各地要嚴格依照《浙江省食品衛生許可證發放管理辦法》規定的發證程序、時限和量化評分標準等進行受理、審查和發證,嚴把許可準入關,并及時向社會公布衛生許可情況。同時,要進一步完善衛生許可服務機制,強化服務意識,積極指導,幫助企業提升管理水平,促進食品行業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