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羊肉是重要的“菜籃子”產品,市場需求旺盛。一些養殖者為了提高牛羊增重速度,少數收購販運及屠宰者為了非法注水增重,故意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質,帶來較大質量安全隱患,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對此保持“零容忍”,堅決嚴查重處。監管中也發現,部分牛羊及其產品檢出“瘦肉精”等禁用物質系誤用投入品所致。為指導肉牛肉羊養殖、收購販運和屠宰者提高風險防控能力,更好保障產品質量安全,特制定技術性指導意見。
一、禁止使用的藥物及其他化合物
以《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為準。包括β-興奮劑類及其鹽、酯,酒石酸銻鉀,汞制劑(氯化亞汞(甘汞)、醋酸汞、硝酸亞汞、吡啶基醋酸汞),毒殺芬(氯化烯),卡巴氧及其鹽、酯,呋喃丹(克百威),氯霉素及其鹽、酯,殺蟲脒(克死螨),氨苯砜,硝基呋喃類(呋喃西林、呋喃妥因、呋喃它酮、呋喃唑酮、呋喃苯烯酸鈉),林丹,孔雀石綠,類固醇激素(醋酸美侖孕酮、甲基睪丸酮、群勃龍(去甲雄三烯醇酮)、玉米赤霉醇),安眠酮,硝呋烯腙,五氯酚酸鈉,己二烯雌酚、己烯雌酚、己烷雌酚及其鹽、酯,錐蟲砷胺,萬古霉素及其鹽、酯。其中,β-興奮劑類及其鹽、酯就是俗稱的“瘦肉精”。
二、違法使用的后果
在肉牛肉羊中違法使用禁用藥物,或者明知肉牛肉羊使用過禁用藥物而提供屠宰等加工服務或銷售其制品的,依照刑法及有關司法解釋,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責任。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有關部門在監督執法中,通常抽取牛羊尿液或肌肉、內臟等組織樣品進行檢測。根據相關科學研究,“瘦肉精”在毛發中的殘留時間很長,停用12周以上仍能檢測到。農業農村部據此制定了利用毛發樣品檢測“瘦肉精”的技術標準,只要曾經違法使用,此后將無處遁形。
三、防止誤用的技術措施
(一)強化架子牛羊選購把關。養殖者要從正規渠道購買架子牛羊進行育肥或種牛羊進行繁育。有條件的養殖者可以使用“瘦肉精”快速檢測試紙,按照說明書上的方法對牛羊尿液進行篩查,判斷要購買的牛羊近期是否飼喂過“瘦肉精”。如果沒有檢測條件,可以在購買時采集牛羊毛發或飼料樣品,并保留購銷合同和用藥記錄等證據,確保出現“瘦肉精”篩查陽性事件時有足夠的證據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如果不能提供相關證據,買方(養殖者)也將受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從正規渠道采購投入品。養殖者要從正規渠道購買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中的所有組分應在《飼料原料目錄》《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以及農業農村部允許添加的中藥類藥物中。不購買和使用禁用、停用獸藥以及假、劣獸藥、人用藥、原料藥和未賦獸藥二維碼的獸藥。要特別注意甄別網購、上門推銷、廠家直銷的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拒絕購買和使用以“非藥品”“動保產品”“微生態制劑”“中草藥”等名義進行售賣的假獸藥、假飼料和飼料添加劑。有條件的養殖者可進行檢測篩查把關。
(三)積極維護自身權益。養殖者在采購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時,要主動索取并保存購買憑據,建立真實、完整的采購記錄,并保存相關有效憑證至少2年;養殖過程要填寫《養殖生產記錄》《用藥記錄》和《銷售記錄》三項記錄。萬一誤用有隱性添加的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而被檢出產品不合格時,根據現有法律,養殖者如果不能提供有效的證據,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養殖者如能積極提供有效憑證等證據,可有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讓非法制售者承擔責任。
(四)強化上市抽檢。收購販運和屠宰活牛活羊,要采取抽檢或自檢方式,利用快速檢測試紙條判定短期內是否飼喂過“瘦肉精”,避免收購販運和屠宰違法使用“瘦肉精”的牛羊。收購方和養殖戶、屠宰場之間要提前約定責任,留下合同、票據以及動物毛發等證據,出現法律糾紛時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有條件的養殖者可進行毛發篩查把關。
日期:2022-11-30
一、禁止使用的藥物及其他化合物
以《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為準。包括β-興奮劑類及其鹽、酯,酒石酸銻鉀,汞制劑(氯化亞汞(甘汞)、醋酸汞、硝酸亞汞、吡啶基醋酸汞),毒殺芬(氯化烯),卡巴氧及其鹽、酯,呋喃丹(克百威),氯霉素及其鹽、酯,殺蟲脒(克死螨),氨苯砜,硝基呋喃類(呋喃西林、呋喃妥因、呋喃它酮、呋喃唑酮、呋喃苯烯酸鈉),林丹,孔雀石綠,類固醇激素(醋酸美侖孕酮、甲基睪丸酮、群勃龍(去甲雄三烯醇酮)、玉米赤霉醇),安眠酮,硝呋烯腙,五氯酚酸鈉,己二烯雌酚、己烯雌酚、己烷雌酚及其鹽、酯,錐蟲砷胺,萬古霉素及其鹽、酯。其中,β-興奮劑類及其鹽、酯就是俗稱的“瘦肉精”。
二、違法使用的后果
在肉牛肉羊中違法使用禁用藥物,或者明知肉牛肉羊使用過禁用藥物而提供屠宰等加工服務或銷售其制品的,依照刑法及有關司法解釋,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責任。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有關部門在監督執法中,通常抽取牛羊尿液或肌肉、內臟等組織樣品進行檢測。根據相關科學研究,“瘦肉精”在毛發中的殘留時間很長,停用12周以上仍能檢測到。農業農村部據此制定了利用毛發樣品檢測“瘦肉精”的技術標準,只要曾經違法使用,此后將無處遁形。
三、防止誤用的技術措施
(一)強化架子牛羊選購把關。養殖者要從正規渠道購買架子牛羊進行育肥或種牛羊進行繁育。有條件的養殖者可以使用“瘦肉精”快速檢測試紙,按照說明書上的方法對牛羊尿液進行篩查,判斷要購買的牛羊近期是否飼喂過“瘦肉精”。如果沒有檢測條件,可以在購買時采集牛羊毛發或飼料樣品,并保留購銷合同和用藥記錄等證據,確保出現“瘦肉精”篩查陽性事件時有足夠的證據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如果不能提供相關證據,買方(養殖者)也將受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從正規渠道采購投入品。養殖者要從正規渠道購買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中的所有組分應在《飼料原料目錄》《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以及農業農村部允許添加的中藥類藥物中。不購買和使用禁用、停用獸藥以及假、劣獸藥、人用藥、原料藥和未賦獸藥二維碼的獸藥。要特別注意甄別網購、上門推銷、廠家直銷的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拒絕購買和使用以“非藥品”“動保產品”“微生態制劑”“中草藥”等名義進行售賣的假獸藥、假飼料和飼料添加劑。有條件的養殖者可進行檢測篩查把關。
(三)積極維護自身權益。養殖者在采購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時,要主動索取并保存購買憑據,建立真實、完整的采購記錄,并保存相關有效憑證至少2年;養殖過程要填寫《養殖生產記錄》《用藥記錄》和《銷售記錄》三項記錄。萬一誤用有隱性添加的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而被檢出產品不合格時,根據現有法律,養殖者如果不能提供有效的證據,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養殖者如能積極提供有效憑證等證據,可有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讓非法制售者承擔責任。
(四)強化上市抽檢。收購販運和屠宰活牛活羊,要采取抽檢或自檢方式,利用快速檢測試紙條判定短期內是否飼喂過“瘦肉精”,避免收購販運和屠宰違法使用“瘦肉精”的牛羊。收購方和養殖戶、屠宰場之間要提前約定責任,留下合同、票據以及動物毛發等證據,出現法律糾紛時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有條件的養殖者可進行毛發篩查把關。
日期:2022-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