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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餐飲行業關于剩飯剩菜的管理處罰辦法出爐

   2013-08-22 360
核心提示:  為進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質,倡導文明消費新風,在全社會形成節儉用餐、理性消費、按需點菜、不講排場、拒絕浪費的良好風尚,
   為進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質,倡導文明消費新風,在全社會形成節儉用餐、理性消費、按需點菜、不講排場、拒絕浪費的良好風尚,培育健康文明的餐桌文化,不斷提高市民文明意識和城市文明程度,常州市烹飪餐飲行業協會8月12日特制訂下發《常州市餐飲行業關于剩飯剩菜的管理處罰辦法》。附《辦法》全文。 
  常州市餐飲行業關于剩飯剩菜的管理處罰辦法
 
  常州市烹飪餐飲行業協會
 
  (2013年8月)
 
  第一條 為提升市民文明素質,倡導文明消費新風,在全社會形成節儉用餐、理性消費、按需點菜、不講排場、拒絕浪費的良好風尚,培育健康文明的餐桌文化,不斷提高市民文明意識和城市文明程度,特制訂本管理處罰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常州市烹飪餐飲行業協會會員單位。
 
  第三條 對協會會員單位存在剩飯剩菜行為的檢查、處罰,由市烹飪餐飲協會會同市文明餐桌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據本辦法,結合各自職能組織實施。
 
  第四條 協會廣大會員單位應努力圍繞“不剩飯不剩菜”做到:
 
  (一)抓好員工教育,引導文明用餐。各餐飲企業都要抓好對員工、尤其是一線服務人員的思想教育和培訓,讓員工確立勤儉節約光榮,文明餐飲、健康餐飲高尚的理念,顧全大局,忠于職守,自覺承擔起引導“文明餐桌行動”的責任。
 
  (二)強化節儉宣傳,指導適量點餐。從各自實際出發,利用流動字幕、提示牌、宣傳畫等各種可利用形式,營造文明用餐、科學消費的氛圍;當好顧客“參謀”,引導和提醒顧客適量點餐、理性消費。倡導“光盤行動”,主動提供打包服務,杜絕鋪張浪費。
 
  (三)轉變經營理念,創新盈利模式。順應市場變化,探索新的經營方式,滿足不同消費群體是對消費的不同需求。面向大眾,做好大眾化餐飲網點的規劃,在服務大眾中,尋找“新商機”,培育“新增點”。倡導自助用餐、“分餐制”等文明、健康的消費方式。
 
  (四)主動溝通客戶,建立新型關系。加強與客戶的溝通交流,建立和諧友好的客服關系。嚴禁誘導消費、欺詐消費、強行消費。指導消費者定備結合,掌控餐量,科學設計,合理搭配,同時將安全消費貫穿始終。
 
  第五條 餐飲企業剩菜剩飯行為將同會員等級、“文明餐桌示范店”、“文明之星服務員”、文明單位等評選相掛鉤。對文明餐桌行動開展不力、剩飯剩菜行為較嚴重的餐飲會員單位,根據以下規定予以處罰:
 
  (一)對會員企業未在店面內顯著位置未張貼宣傳標語、餐桌上不設提示牌、未對服務人員進行文明餐桌相關內容培訓的,由市烹飪餐飲協會對其批評教育,并要求整改;
 
  (二)對會員企業未能根據消費人數提供菜品數量、未能做到提示服務,導致消費者存在浪費現象,被檢查發現或受到投訴舉報查實的,由市烹飪餐飲協會給予告誡,并要求整改;
 
  (三)對會員企業未能提供打包用具、未提供打包服務的,一經檢查發現或收到投訴舉報查實的,由市烹飪餐飲協會對其給予告誡,并要求整改;
 
  (四)會員企業存在誘導消費者超量點餐、不明碼標價、強推高檔菜品等行為,一經檢查發現或收到投訴舉報查實的,由市烹飪餐飲協會責令其整改,并取消當年“評優創先”的資格;
 
  (五)對以上四種行為協會要求整改而未能整改的,或因會員企業提示不到位導致嚴重浪費的,由協會報市文明餐桌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六)在規定期限內未能整改到位的,由市文明餐桌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新聞單位進行曝光,并降低其協會會員等級;
 
  (七)凡被新聞單位曝光且進一步整改不到位的,在餐飲名店評定等考核評定時酌情扣分,并且不得評選為文明餐桌行動示范單位、誠信服務示范窗口和各級文明單位;
 
  (八)會員企業責任人應監督企業員工,認真執行文明餐桌行動的各項規定。對態度敷衍、工作不認真、落實責任不到位的員工,企業負責人應對其批評教育和處罰。
 
  第六條 本辦法由常州市烹飪餐飲協會制定并解釋。


 
地區: 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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